只有一个词能描绘自己此刻可悲的感情
喜欢!
还是喜欢他,毫无道理地喜欢!
无论是说话的样子、沉稳的笑容、神经质般的谨慎、像老妈子一样让人抓狂的细心,还是让人如沐春风般的博爱式温柔,他都非常非常喜欢。
这几天在男人悉心的照料下,千帆仿佛重回高中时代——暧昧的轻触、温柔的低语,都让他陷入一种自己可能被在意的错觉,它既像清灵晨露一样流入他枯萎心田,使万物重生;又似毒药直达心脏,令他剧痛攻心。
因为错觉就是错觉,不是真的,男人对他并不抱有任何特殊感情。
“有空说这些废话,怎么不去上班?”
千帆困难地斩断自己黏连于男人脸上的视线。
“我在等明辉,他答应我要来照顾你,现在也该到了。”穆天成看了看手表。
“老大……”
门没关,老远便能听到明辉宏亮的声音。
“说曹操曹操到。”
“不好意思,我有点睡晚了,早饭都没吃。”
穿着休闲服的明辉冲入卧室,顿时带来一阵清爽空气。
“我就知道,锅里有鸡粥,趁热吃吧!我还为你们做了便当,中午饿的时候记得拿来充饥;餐桌上也还有不少水果和零食。”
“太好了!”明辉眼中冒出饿狼般的光芒。
“我上班去了,有任何事情打我手机。”
站起来的穆天成看看千帆,不放心地叮嘱明辉:“千帆爱逞强,有时候即使身体不适也不会说,你要仔细观察他的表情,多问几句;他若困了就让他睡一会儿,别发出任何声音,他很容易被吵醒;他若想呼吸新鲜空气,就扶他去阳台坐一下,不过不要太久,外面风很大……”
“你有完没完?”千帆不耐烦地打断他。
“老大真是二十四孝好老公啊。”
口无遮拦的明辉嘻嘻笑道:
“我看千帆干脆嫁了他吧?”
与千帆关系变得熟络的他也跟穆天成一样直呼其名。
自从千帆受伤后,明辉到医院探望过对方好几次。原以为自己这辈子都不可能和这种讨人厌的家伙交朋友,却没想到千帆竟在危急关头为救穆天成而奋不顾身,这一“义举”彻底颠覆了明辉对对方的坏印象;因此当穆天成请他陪千帆时,他很高兴地答应了。
“你皮痒了?”千帆以令人不寒而栗的口吻说。
“开玩笑的,不过见你们生活在一起,还真有恩爱夫妻……喔不,是恩爱夫夫的感觉耶。肚子好饿,我去吃粥了……”
说罢,明辉如风般消失。
“这小子越来越没大没小了,你别在意。”穆天成苦笑道。
“没错,你用人的眼光有待商榷。”
面对不客气的指责,穆天成只能装作没听到,拿过公文包,讪讪溜之大吉。
很快地又过了三周,已届复诊时间。
市立医院,骨科——
“小两口的同居生活如何啦?”
越泽远调侃的笑声在安静的病房显得格外刺耳,千帆投以冰冷目光,却显然没有吓退这位吊儿郎当的医生。
“我什么时候能走路?”千帆不耐烦地问。
“急什么?没听说过‘伤筋动骨一百天’吗?你才一个多月就想走路,小心欲速则不达。”
“我就知道你是个庸医,只会说些废话。”
千帆咂舌,换来越泽远的怒目而视。
“千帆,别心急,慢慢来。”站在一旁的穆天成安慰道。
“他恢复得已经比一般人快了,骨头愈合得很好。平时可以躺在床上做一些轻缓的运动,例如稍微动一下腿根及膝盖处;当然,运动时要小心,不能过度用力。再过三周左右应该就可以自理生活了。”
“听到了没?以后别赖在我家。”千帆斜睨穆天成。
“有个全能佣人伺候你还不好?干么赶他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