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在震惊中一一握手。
眼前这个白净的,甚至带点病态的瘦小男子,竟然是那个总部独一无二的顾问。
关于他各种捕风捉影的故事,简直都可以写成十几本小说,每一个题材都会成为当之无愧的排行榜之冠,或者被竞相拍成电视电影。
传闻他在孩提时期,由于超高智商和对计算机的惊人天赋被莫尔斯集团发现。
如果他成为科学家,则30岁之前就可以获得诺贝尔奖。
如果他玩政治,相信已经是某国的参议员了。
如果他搞军事,相信世界大战也不会太远了。
如果他进入黑客帝国,注册级别则至少是一根银色羽毛。
可惜,冥冥之中,总有股神秘力量操纵世间平衡。
虽然无论学什么都有决高的天赋,但他身体实在太过孱弱,必须要大量昂贵药剂维生。也就只有莫尔斯这样的企业才有财力供养他的一切。
所以到现在为止,却只是一介无名的幕后人,手中并没有翻云覆雨的力量。
“幸会。”他微笑着轻轻吐气说。
幸会的其实是他们。
john和robert不由的心想。
然后,视线落在了从一进门就无法忽视的,nnie留在最后介绍的人身上。
有人说,男人的气质就如脊梁。
无论多么俊美的男人如果气质欠缺,那实在无法称得上是一个有魅力的男人。
同理,就算外貌并不十分出色,如果拥有独特气质,也会拥有十足魅力。
气质修炼多数可以后天养成,自然也有天生者。
但没有这样东西就无法顶天立地。
john和robert细细打量离屏幕最远的人。
名誉,财富,地位。
拥有这些的人,除了天时地利人和,注定是要有过人的智慧,卓绝的胆识和事业的成功。
虽然那人只是坐在那里,去好像坐拥天下,从头到脚散发的气质却任谁也无法忽视,像是天生就拥有一切,君临天下的人。
他有一付不可多得英俊外貌,也有浑然天成的气质。
让人好奇,年纪轻轻的他是怎样——
能将他的王者和霸气完全融入他的深沉与优雅。
能令他的激情和个性展现在他平静无波的眼底和沉默的姿态之中。
“orse先生。”nnie更为简短的介绍。
他微微颔首。
就这样?
就只这样?
只有一个姓氏,连名字,称谓,职位都一并忽略了。
不过,这个姓氏,难道只是碰巧和莫尔斯集团一样么?
从有传闻,半个世纪之前,莫尔斯本来只是个家族企业。
但是他们深知一个家族企业该有多少局限性。
到现在,董事会半数以上的成员都非莫尔斯姓氏,只有几名备受瞩目的关键执行董事是来自那个家族。
这个总部非常重视,并且专程到来的『要人』,难道真是那个家族的人?——除了名字,什么都无需介绍的人。
来不及细想。
新的一轮核心大战开始,最后5人都以自己的程序做载体,破坏对方的系统。
观战中,john感慨说,“今年的水平很不错呢!”
惜才的robert说,“没错,最好能把他们全挖来,nnie小姐,您觉得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