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第二天,当小六毕恭毕敬地敲开门,礼貌地递上来一张晒干后的红纸片时,随便很是茫然。
“谢谢。”小六礼貌地点头说,黑汪汪的眼睛很纯粹。
随便看着那百元大钞继续茫然。
小六以为他不放心,补充了一句说,“在下拿去问过市集(应该是指小区里的超市)里的人类掌柜(应该是指收银员),可以用。”
然后他告辞了。
随便对着那张钱琢磨了好久,再联想到小六的面貌特征和前一夜变身的萨摩耶。
面目扭曲了一整天。
再见到小六时,就下意识回忆起自己怎么叫人家万财,“赏”人家包子火腿,拍人家脑袋……
禁不住嘴角抽搐,神情尴尬。
好在小六是个厚道人,随便是个爽快人。前者没追究后者的不尊敬,反而还心怀感激,后者没追究前者擅自“借”钱,反而心怀歉疚。双方尴尬个几回,也就都释然了。相反因为随便与季逸林断绝了语言交流,蹲点等怪过程中极度无聊,二人还时常聊个天什么的,彼此都认为对方蛮厚道蛮爽快,好感值不断上涨。
现在让我们把话头转回来,继续回到刷怪升级的正道上来。
这一天他们的蹲点地,是酒吧。
这个酒吧并不在高教区的范围之内,却离它比较近,自涵云小区乘公车大约就二十分钟,装潢格调虽然不太高,却很清爽,价格适中,老板自己就是夙城大学毕业的老学长,爱给学弟学妹们打打折,因此有这类兴致的大学生们都爱去那里玩。
随便打篮球认识的一个音乐系的美女学姐还是里面的驻唱歌手。
学姐又运动全能又会唱歌跳舞,从曲风到衣着打扮都是欧美系,皮衣束着y字型的胸,见到随便的时候很是惊讶,“小随?你怎么来了?哟!还穿成这样!不错啊帅哥……”上下其手。
不怪她好奇,随便同学因为“家境贫寒”,向来是不进这等酒色场所,更别说音乐一激昂起来,鼓点咚咚咚地让他血液一沸腾,再喝点小酒一迷糊,没准就连酒杯带吧台地给人家炸了。尴尬地咳了一声,挡开学姐的色爪道,“陪我朋友来的,学姐你忙,不用管我们。”
学姐看看他再看看他的“朋友”,嗤嗤笑了,“你们俩今天穿得可真够有特色。”请了他们一人一杯酒,回台上唱歌去了。
剩下俩人分散开一段距离,各顾各地喝酒。
洛曲走进来的时候,注意力第一个便被吧台边斜倚的年轻男子吸引住了。
白衬衫、西裤,与周围男孩女孩们牛仔裤t袖小外套格格不入。原本似乎还披了件黑色的大衣,兴许是因为过热,大衣被卷起来放在了吧台边,衬衫则放开了俩颗纽扣,大敞的领口露出胸膛,光洁的皮肤在灯光下一明一暗。
他靠在那里,便有种浑然天成的优雅气场。手里端着杯子,偶尔慢慢饮一口,微偏着头,偶尔跟调酒师说几句话。说着便会微微地浅笑起来,嘴角优雅地上扬,贵气中夹杂着让人舒心的亲和感。
越走得近,越见眉目俊朗,英气逼人。
洛曲喜欢猎艳,即便是在他刚从空之通道坠入此处、灵力乏溃之时,也没忘记找上这样的对象过个愉快的夜晚,慢慢品尝对方身体内的甜美。如今他的身体状况已恢复七八成,更有足够的体力和兴致,去挑逗、追捕和玩弄他的猎物。
更何况,这人实在是他喜欢的类型,清雅,高贵。
前一夜他在街边打野食、品尝猎物的时候,也突然出现这样一个尤物,只可惜对方是阻止他对猎物下手的除魔师,要不是他见势不对,迅速离开,差点就吃了苦头。
而今天这个,怎样看都只是一个再寻常不过的普通人。
他忍不住猜想牙齿穿透对方柔软的脖颈时、对方性感压抑的呻吟声……
洛曲面上露出的笑容,走上前去,慢动作地坐在距离对方几步远的地方,点了杯鸡尾酒,舒展开身体,放出自己风流倜傥的气场。对于自己外貌的吸引力,他十分有把握。
果然对面那人不经意地将注意力停在他身上一小会儿,别开头去,过了一会儿,一边微仰起头饮着酒,一边又淡淡地多看了他一眼。而这一次,二者的目光正好交错对上。
洛曲表示友好地笑了笑,对方放下酒杯,微一点头,礼貌性地也笑了笑。
这下话便好说多了,洛曲端起杯子正欲走过去。突然被身后一人撞了一下。
这一下不太重,然而洛曲仍是警觉地略微侧身,看向来人。
对方一身亮闪闪的链子,皮衣牛仔裤,头发鸡窝一般杂乱,刘海杂乱遮了半张脸,虽看不清面容,但一看就是个混三混四的,也不知道谁把他放进了这里。
一副玩世不恭的破落样子,撞了人也不说声对不起,就冷冷地嘁了一声,转身插着裤兜驼着背,一摇一摇地走开了。
洛曲没太在意这个小插曲,大不了一会儿享受完猎物,再回来将这小子剁了埋了。仍是端起杯子,朝着既定的猎物去了。
“可以请你喝杯酒么?”搭讪其实并不需要太多新意。唯一需要费心的是对方是否也对男人感兴趣。
出乎意料地是,对方的确对他也很感兴趣,“谢谢。”微扬起嘴角看着他笑。
请喝了两杯酒,意思就比较明显了。对方虽然看起来也就二十刚出头,对于这种事情倒似乎十分熟练。又多聊了一会儿,洛曲便提出,跟对方很合拍,而这里太吵,不然我们换个地方聊聊?对方笑了笑,拿起放在吧台上的衣服,很听话地便跟着他走了。
出了门,门口停了辆出租,开车的司机个子高大,一只眼上带着疤痕,见有生意来,主动把车门给打开。
年轻男子走过去,却被洛曲拦住,“我有车,在后面停车场。”
年轻男子笑了笑,跟着他向停车场走去。
夜半的停车场寂寂,两个人的脚步声十分明显,保安在门口打着瞌睡,灯泡周围围着一圈小飞蛾。
这辆黑色雷克萨斯是他数不清第几个猎物的,外形洛曲很喜欢,最喜欢的是车主在车内放了一盒车载香水,味道很淡雅,可以遮住车子角落里暗藏的血腥味。
很有绅士风度地打开副驾驶车门请对方入座,洛曲跟着进去,刚要说话。从后车座里突然伸出一只手臂,狠狠扣住了年轻男子的喉咙!
“洛意!”洛曲一惊,皱眉道,“你这是做什么?这不是你喜欢的类型。”
后座上的与洛曲模样几乎无二的魔人男子嗤笑了声,道,“放心,哥,我不是要与你抢人,只是要让你看看你有多蠢。”
“你可真带了个好东西来。”他语带讽刺地道,一边扣着他哥那个“猎物”的喉口不放开,一边伸手到对方一直挎在臂上的毛呢大衣里,摸出一张符。
“让我看看,”他啧啧道,“这张倒不知道有什么用处。但是这张……”又从洛曲背上揭了一张,“自然是要你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