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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页(第1页)

见方丈眉头紧蹙,似欲言又止,山长摆摆手先行离开,方丈将秋水天拉到一旁,轻柔道:“孩子,你跟我来!”

秋水天不明所以,默默跟着方丈穿过书院的侧门,走上一条崎岖的小径。

路两旁种满了紫色兰草,隔着茂密的松树林,不远处就是一条叮咚欢唱的小溪,秋水天默默在想,他的阿懒一定会喜欢这里,真可惜,这些天她经常昏睡,他也没心情和她到处游玩。

哗哗的水声渐渐清晰,走上一个短坡,前方豁然开朗,松树林包围中有一片小小的空旷之地,正中一块巨石突兀地高耸,似沉默的碑。

方丈突然停住脚步,指着那巨石道:“阿天,那就是你娘亲长眠之所。”

秋水天的目光在巨石和方丈的脸上来回搜寻,手紧握成拳,却始终没有挪动脚步。

方丈叹道:“孩子,你娘亲要我将她的尸身丢到山里喂猛兽,我如何忍心呢!我知道她的良苦用心,只得假托她的尸身和你们住的屋子已经付之一炬,让你安心跟我上山。”

话音未落,秋水天已经奔到巨石前,重重跪了下去,双目瞬间变得赤红。

方丈慢慢走到他身后,轻声道:“孩子,今天的话我不会说第二次,你记好,你是乌余的后代,你娘叫做水清秋,是乌余国王的小公主。

还有,韩夫子也是乌余后代,她的娘是乌余宰相的独女林清漪,和水清秋、水天晴两位公主一起长大,她们三人美若天仙,风采才华冠绝当世,被称作‘乌余明珠’,为天下人推崇,只可惜天妒红颜,竟无一善终。”

“那……我爹……”他讷讷开口。

方丈摇头道:“你娘没说,不过战乱期间女子根本难以自保,更何况你娘那么美丽。”他略一思索,恨恨道:“你爹应该是燕国铁军中人,只有那些强盗才有这种惊人体魄。

不过,你娘到的时候浑身伤痕累累,想必在那些强盗那里吃了不少苦头!阿天,你要记住你娘的仇,记住所有乌余人的仇,燕国人穷凶极恶,将富饶的乌余变成今天这惨不忍睹的模样,把铁骨铮铮的乌余人变成贱民,女子尽数逼成娼妓……”他突然停了下来,眸中泪光闪闪,一字一顿道:“阿天,你切莫忘记!”

秋水天重重叩拜,“大师,阿天决不敢忘!”

方丈微微颔首,捻须迎风而立,目光无比苍凉。

“娘……阿懒……”秋水天低低呼唤,恨不得马上看到爱人温柔的笑脸,确定她仍然在,当心头汹涌的痛铺天盖地而来,只有将她拥在怀中,才能得以纾缓。

听到他口中的名字,方丈眉头紧蹙,声音低沉道:“最后一件事,你本名水长天,因为水姓是乌余国姓,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我自作主张帮你改了。

你自己知道就好,不要对任何人说,墨征南眼线遍布天下,收到风声,必然不肯放过你们,你和韩仙在山中好好过日子,不要强出头。”

“不!”秋水天斩钉截铁道,“大师,我要去考科举,大家都说乌余人个个有铮铮铁骨,百折不回。

乌余虽然亡国了,外公和娘亲以及千万乌余人的精魂还在,我不能做缩头乌龟,即使不能救他们于水火,也要为他们挣得一点平等的对待!”

“你想到后果了吗,只要走出蓬莱,你的生活将天翻地覆,甚至会连累韩仙,落入万劫不复之地!”方丈目光一闪,压抑下心头的波澜起伏,故意冷冷道。

秋水天用力点头,“如果不知道我是乌余后代,我还可以安心在蓬莱呆着,可是,我既然已经知道自己是天下称颂的水家后人,就不能眼睁睁看着我的同胞受苦受难,乌余人被奴役的命运,应该到我结束!”

方丈有种如释负重之感,颔首东望,尘封的记忆铺天盖地而来,迅速将他席卷,风过松林,带着阵阵莫名的声音,如呜咽,如鬼唱。

他目光凝重,一字一顿道:“清秋、清漪、天晴,你们看到了吗,你们的孩子个个是人中龙凤,决不会让你们失望!乌余人终于有出头之日了!”

他微微倾身,在秋水天耳边留下最后一句,飘然而去。

“秦水浔是你的表弟,以后小心照顾!”

秋水天怔怔看着他的背影,突然咧着嘴无声地大笑。

寂寞了这么多年后,他终于有了亲人,有了真正的目标和理想,仿佛在黑暗中踯躅独行已久就,突然有人在前面为他点亮了灯,照亮了漫长的前程。

他孩子一般高高跳起,张开双臂拥抱那块巨石,连蹦带跳而去。

他可没忘记,他的阿懒想吃面呢!

秋水天刚把面揉好,那闻到香味就无孔不入的乐乐不知从哪里钻出来,身上脸上全是黑灰,嘴角还留着大块黑屑,她看着大盆面,咽了咽口水,谄媚地笑道:“秋教习,你这是做面条还是饺子,我拿个好消息跟你换好不好?”

秋水天在她脸上拍了一记,把她的花猫脸颜色凑齐了,拍了拍手上的面粉,笑道:“有事快说,晚上上我家吃面去,我家阿懒想吃。”

乐乐神神秘秘地凑近他耳朵,悄声道:“我听少爷说找着我爷爷了,他命人护送到蓬莱书院来,还差两三天就到了!”

“太好了!”秋水天大掌一拍,乐乐登时矮了半截,等她苦着脸站起来,秋水天已经挥舞着两只白爪子跑去藏书楼,只剩下一个模糊的背影。

她戳了戳面团,恨恨道:“就记得你家的阿懒,小心你家阿懒不要你,笨蛋!”她突然掩住嘴,四处瞧了瞧,悄悄叹了口气,飞快地往学斋跑去。

下课的梆子一响,清一色白衫少年从学斋讲堂走出来,乐乐本来有些近视,这会更分不清谁是少爷,急得拽着根桃枝蹦来跳去。

她满身狼狈,这样一来更是滑稽,把众人的目光全都引了过来,少年们对她指指点点,笑不可抑。

秦水浔其实一出讲堂就看到她,看到那张花猫脸,实在不想承认认识这个人,头一低,随手拽住身边一人说话,好死不死,拽的人是霍小胆。

这个“仰慕”他的霍小胆最爱管他的闲事,拉着他袖子朝那边一指,一本正经道:“秦水浔,那不是乐乐吗?”

装不下去,秦水浔恨恨在他头上敲了一记,只好去认领,直到走到面前,乐乐才从一脸茫然中回过神来,大叫道:“少爷,我可找到你了!”她在怀里掏了半天,掏出一个油纸包的烤红薯,乐呵呵道:“少爷,我刚烤的,趁热吃吧!”

秦水浔额头青筋直跳,“除了吃你还能做什么,回去给我洗干净!”

乐乐缩了缩脖子,眼睛骨碌着,笑眯眯道:“少爷,秋教习晚上请我们吃饭。”

“一定是你自己去讨的!”秦水浔直喘粗气,“你是不是对他嘀咕了什么,你那嘴巴就不能捂紧点!”他突然脸色微变,揪着她耳朵,把她拖到身边,恶狠狠道:“你该不会把那件事也告诉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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