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还是个黄花闺女。
他更觉奇特。若是哪家派出这么个特务,要么是脑袋生锈了,要么是水平过高了。
满足之后,他穿好西服,拾起手枪,扔给她几个大洋,走了。
之后便把此事抛到脑后。
约摸过了半个月,他又来到华歌汇。
和宾客觥筹交错间,他总觉得有双眼睛在盯着自己。
刀口舔血的日子过得太久,他很敏感的。
目光四处一扫,便看到了她。
半个月前与他一夜春宵的那个苏北女孩。
她还是同一身土气的劣质旗袍,凭栏而立,幽怨地、殷切地望着他。
她的眼神仿佛在说:「凌先生,您答应过我的,许我登台唱歌。]
凌先生让保镖把她叫来。
[会唱什么歌?]
「什么歌都会唱。J她的语气恭顺里带着骄傲。
他端着酒杯指向舞台,「那就去唱吧。」
她走上台,很局促,如同小老鼠见光死。
他对她不抱什么希望。
伴随音乐,她的歌声响起。
全场瞬间安静。
传说中的天籁之音。
凌先生不动声色地喝着酒,心想奇特,真是奇特。
柳絮在华歌汇留了下来,她相当兴奋,感觉自己要闯出一番事业了。
知恩图报,她很乖巧地跟着凌先生上楼。
他食髓知味,一晌贪欢。这么多年,身边的女人一茬一茬换,这一朵小土花,在他身边留不了几天。
然而他没想到的是,小土花刚刚登台几天,便成了华歌汇的台柱子。
许多客人慕名而来,只为一聆她的天籁。
如她所言,她什么歌都能唱。土的洋的,古的今的。有一次某位大老板过生日,她即兴献歌,无配乐清唱,惊艳四座。
凌先生决定好好捧她。现成的摇钱树,不摇白不摇。
「柳絮这个名字不行,不洋气。」
「今日是寒露节气。]他斜靠在床头,望着窗外落木,「槐柳萧疏溽暑收,金商频伏火西流。以后便叫你,柳萧疏吧。」
柳萧疏,这个名字一点也不洋气,明明是凄凉至极,萧索至极的三个字。
她却很开心。她不识字,只觉得这个名字听上去很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