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窗外的日头完全消失,天边只剩一点暗淡霞光的时候,血蜱的蜕变才全部完成。
刘拙身上的血光也同样熄灭下来。
在虫豸爬动的窸窸窣窣声中,密密麻麻的血蜱藏身到了他衣服之下,将这件过世舅舅的衣服撑得更加鼓鼓囊囊。
脸色惨白的刘拙,用手一摸衣服下那些极为明显的凸起,嘶哑着嗓子喃喃道。
“这样不行呀,看来我以后要定做一件斗篷来穿,才能藏得下这些小可爱。”
啪——
随着刘拙打了个响指,他身上的血蜱立刻有一半被驱散到房间各处角落隐藏起来,只剩一百多只贴身留在衣下。
接着,刘拙并没有按照原本的想法,继续试验血蜱饲主升到Lv3后对所有能力的增幅程度,而是拖着虚弱的身体几步来到了窗前。
制造血蜱的巨大消耗使他陷入了虚弱,他必须要尽快吃点东西才行。
窗户正对的后院里,有客栈的小二正在就着微薄的天光喂驴,一阵燥热的晚风吹过院子,有淡薄的人畜味顺着微风飘进了他鼻间。
虱鬼后裔的嗅觉极为灵敏,刘拙只轻轻一嗅,就能吸嗅到眼前三个活物血管里流淌的体液味道。
虽然如觉醒这一天中所见到的大部分生灵一样,一人两牲畜的血液味道闻起来都差不多,显得酸朽难闻。
但在一个失血超过三成的血裔面前,即便是一份不够甜美的食物,也能填饱他饥肠辘辘的肠胃。
咕噜——
吞咽下舌间分泌的口水,刘拙强行按捺住跳下楼去,撕裂店小二脖子,痛饮温热鲜血的欲望,哑着嗓子说道。
“小兄弟,你知道这是客栈里哪位客人的驴子吗?
我想出钱买下它们。”
经常杀人的惯犯都知道,杀人很容易,但抛尸却很难。
在这座秩序还没有崩溃的大汉朝县城里,用钱买只牲畜来吸血,可比取血杀人后还要花心思毁尸灭迹简单得多。
要是因为一点口腹之欲,引得方不苦口中那种能一刀断江级别的高手来抓自己,他可打不过。
();() 再加上普通人、畜的血液品质差不多,人的体型普遍要比畜生小,和一些刘拙自己内心都没有察觉的奇妙心念影响,导致他现在还没有吸食人血的打算。
刘拙的修士身份,方不苦是和客栈打过招呼的,所以小二听到他在和自己说话后,立刻放下手里的草筐,抬头满脸热切的说道。
“回神觋的话,这两头畜生是六号和九号房客人骑来的。
您要是想吃驴肉的话,我这就替您去他们的房间分说此事,想来他们也是很愿意舍弃些身外之财,与您结交的。”
刘拙在前一天还是个和小二地位差不多的马夫,现在却能轻易得到这个阶级的谄媚和巴结。
这种世事的变幻让他感觉很奇妙。
“哈哈,你倒是个很会办事的人嘛。
不过我从不做巧取豪夺之事,你到我这儿来拿些钱,去帮我把它们买过来吧。”
接着,他就返身走到床铺前,从随身包裹里拿出几块银饼,打开房门等待起来。
不过十几个呼吸时间,店小二就在一阵急切的楼板踩踏声中,从楼梯口爬了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