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人围着八仙桌落座,乡下人家没有那么多规矩,再说,杨家把宋临风当自家人,没有什么避讳外男的说法。
最初,杨正道还一直把宋老爹当少爷,很是恭敬,后来在宋家爷俩的强烈要求下,也因为宋老爹确实没有架子,便当兄弟相处了,后来年纪越长,相处越自在融洽。
宋家虽然败了,但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在村里倒是没有人落井下石,但是也没有人帮衬,宋家对杨正道有救命之恩,杨家又对宋家雪中送炭,所以杨宋两家的情意才难得!
一碗酒下肚,杨承礼夹了两块红烧肉放在宋临风的碗里,还体贴地舀了勺汤汁给他浇在米饭上。
“快尝尝!连卿妹子做的,比县城酒楼做的还好吃!”
“哥,你去过县城的酒楼吗?”
“没吃过,还没闻过吗?”杨承礼憨厚地笑着,倒是诚实的很,“我和爹去送家具的时候闻到过,那味儿比这差远了!”
宋临风夹了一块放到口中,饶是平时习惯了喜怒不形于色,这会儿也微微眯起了眼,人吃到好吃的食物时,身体是会给出反馈的。
紧接着把另一块也送入口中,真是入口即化,肥而不腻,酱香浓郁。
“嗯,确实好吃。”宋临风不吝夸赞。
“宋大哥,你吃这个,这个才好吃!”杨絮指了指饭桌中间的一大盘麻辣兔丁。
宋临风依言夹了一块,兔肉是过油后再炒的,紧致弹牙,麻辣鲜香。热辣的兔肉,再就一口浸满了红烧肉汤汁的大白米饭,宋临风真觉得玉盘珍馐都不足贵了!
连卿全程带笑,前世自己练就一手好厨艺,但是鲜少下厨,偶尔下厨也不过给自己拌个沙拉,煮碗面,味蕾上尽是孤单。现在,一大桌子人对自己的厨艺赞不绝口,真是从未有过的热闹和满足。
看着三个老爷们儿大碗喝酒,大口吃肉,连卿心里蠢蠢欲动,这才是过日子呀!
“临风啊,连卿的情况你应该也知道了,你门路广,费心帮忙打听打听。”
“我知道,叔,我会留意的。”宋临风看向连卿,“连姑娘,你对自己的身世一点印象都没有吗?”
“嗯,记不起来了。我们三个中我是最早醒来的,应该是最早被迷晕的,我们逃跑的地方应该叫槐荫庄,我只知道我们是从一个很偏僻的小院子逃出来的。”
“这我知道,我让人去打听了,那是一伙官府暗中调查了很久的拐子,死在小院里的只是几个小喽啰,官府正顺藤摸瓜追查。你知道是什么人杀了他们吗?”
“不知道,我是被惨叫声惊醒的,还昏昏沉沉的,只是从门缝里瞧见一伙人杀了人,拿了东西跑了。”
“官府勘察过现场和尸体,人应该不多,三五个人的样子,但是尸体身上的伤痕显示……武器很多很杂,有一二十种……很奇怪。”
连卿有些心虚地低下了头,兵器何止一二十种……还三五个人!明明一个人都没有!那伙拐子估计做了鬼也想不到自己是怎么死的。这算不算不战而屈人之兵?
杨絮艰难咽下嘴里的饭菜,开口制止:“宋大哥,别说了,我又要吐了。”
“抱歉。”宋临风也知道当时的场景有多瘆人,便转移了话题,“连姑娘,你对以前的生活还有印象吗?就像你会的这些……”
“宋捕头,有些东西学会了,好像就成为一种本能了,就像我饿了会吃饭,困了会睡觉。我丢失了一部分记忆,但是这些事情却像刻在脑子里一样,我拿起书本会读,拿起笔会画,拿起锅铲会炒菜……也许我还会一点拳脚功夫……但是你要问我是跟谁学的,怎么学会的,我都记不得了。”
连卿知道宋临风对自己的来历有点怀疑,对一个捕头来说,这是正常的,但是她很不喜欢这种感觉。
“就是啊,宋大哥,你看张大伯,也是什么都不记得了,但是他还会种地。”杨絮绝对是毫无保留地站在连卿这边的。
“哦,连姑娘,我没有别的意思,我就是想多了解你一些,看看能不能帮你快点找到家人。”
“宋捕头,如果想起什么,我会告诉你的。这样飘着,我也很难受。”
“连姑娘不用这么客气,如果不嫌弃,你也叫我大哥吧。”话一出口,宋临风自己也有点不习惯。这么些年,除了杨絮,别人都是叫“宋捕头”。但是,听连卿一口一个“宋捕头”,怎么就觉得这么不顺耳呢?怎么还有点不甘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