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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林争流 本官的规矩才是规矩(第3页)

林争流却是循着子弹打的方向,不等对方开第二枪,当即探出手,凌空虚握。

轰!

“啊!”

滋滋滋……

一声惨叫,伴随着烤肉冒油的声响,从东南方向传来。

不多时,一名身着棕色侠客劲装的蒙面人,被漆黑烈焰化作的大手扔到了众人眼前。

此人被烧得不成人型,烈焰掠过,焚掉了面巾,却不曾伤害到他的脸。

林争流看向屏风郡三大家族的谈判代表:“各位,认识他吗?”

来自祝明的先天权柄【烈焰掌控】着实好用的飞起!

这火焰,强度与生命能级呈正比。

只要生命能级提升,权柄之焰的杀伤力、精细掌控、射程,都在全面提升!

而林争流达到5级之后,一手烈焰,用的比祝明还要丝滑流畅,甚至在许多情况下,将它当成了《法师之手》来用。

三大家族的代表们纷纷定睛凝神,望向刺杀者,神态变化不休。

“子弹上附了内力。”

林争流思绪电转:“生命能级3的狙击手啊……”

本来,这颗子弹还是有机会伤害到自己的。

毕竟,它不是什么“不具备神秘度”的纯粹弹头,上面附着了内力。

可是……

【身法】与雷霆神配合,林争流几乎是念头一动,就躲开了那颗子弹。

漆黑火焰凝成大手,拘来的刺客还在哼哼唧唧。

三大家族的代表,交换眼神之后,忽然面色骤变,急忙澄清起来。

“此事与我尔家无关!”

“在商言商,还请【林逸府】相信我等,不会做出如此卑劣之事!”

“行商之道,在于和气生财!我解某人从不干这种龌龊刺杀行径!”

三方代表们说话的时候,全都阴沉着脸色,觉得遇到这种事,就像是被人泼了脏水一样,晦气的很。

他们的确都会用而且擅长使用暗杀手段,以此来搞不正当商业竞争,消灭掉那些和他们争夺利益的人。

问题在于……

【雨师林家】的底都还没摸清楚,人家底牌都没亮出来。

林争流本身又官居【逸府】。

直接派刺客?

那和弱智有什么区别?

“哪来的狙击枪?!”

不知何时来到林争流身前、身着雪白灵铠的颜玲珑眉心微蹙,旋即舒展开来:“这种口径的子弹,动能较低,杀伤力弱,对我和争流威胁不大。”

林争流掌握了质能转化的手段,可以将血肉之躯元素化,此外……

就算是未曾披挂【雪蔷薇】的状态下,这种子弹,也不可能将她杀死,即便命中要害,充其量就是重伤。

一枪不死,死的就是她的敌人!

对于刚才那颗子弹,颜玲珑的评价是……

论杀伤力,它与长河街凶案那名癫堕者的大刀差不多,而与林争流的全力剑刺比较起来,是略有不如的。

它胜在【射程】和【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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