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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6章三剑客一(第1页)

第96章“三剑客”(一)

苟益桥被省纪委带走的消息很快就在丽春全市都传遍了。受到这个消息影响的,不仅仅是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苗左江,丽春市政法系统不少干部都因为苟益桥的被带走而受到了影响,在内心里产生了极度不安。

在丽春,平时与苟益桥走得最近的是三个人,一个中级法院的副院长刘时轮,一个是市公安局的苗左江,还有一个是市检察院反贪局的局长古泽汉。三个人被苟益桥誉为他身边的“三剑客”。这三个人也确实是支撑起了苟益桥在政法上的权力基础,也为苟益桥充当着打手的角度。

要说苟益桥身边这“三剑客”,都各自挥着独特的作用。古泽汉主要是为苟益桥在政治上充当了打手。作为主要承办领导干部经济问题案件的角色,我们在后面要谈到,由于经济案没有客观现实存在,或者说客观现实到底是什么样,谁也不知道,一个经济案子,挖得深一点,涉案金额就大一点,挖得浅一点,涉案金额就小一点。而对经济案的判决,最后都是以涉案金额为最后判决的基本依据。金额大一点当然最后的判决就重一些,金额小一点最后的判决就轻一些。而一个受贿案犯,谁也不知道他到底受了多少贿,最后只能是本人交待多少或者是查出多少就是多少。这里面的弹性谁都清楚。而苟益桥也正是借助这一点,利用古泽汉,用以打击自己的政治对手。所以说古泽汉充当的苟益桥的政治打手角色。

而苗左江则主要是在经济方面充当了苟益桥的打手,我们已经对苗左东与苟益桥之间的事说了一些,这里就不再具体详说了。可以说,苟益桥为了捞取经济上的好处,借助了苗左江作为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这个特殊的角色,为他捞取好处而不受到打击或者是为了他能够顺利捞取好处而不会出现阻碍起到了打手的作用。

而下面要说到的刘时轮则是在生活方面为苟益桥充当了打手。

由于反贪局长古泽汉和法院副院长刘时轮都是我们第一次说到,所以有必要对他们作一些相对详细的介绍。

先说反贪局局长古泽汉。

古泽汉是苟益桥担任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后提拔起来的反贪局局长,之前是市检察院公诉处处长。虽说名义上叫“处长”,但实际上是一个正科级干部。公诉处有将近二十项职责,但最主要的职责是代表国家履行公诉职责。而代表国家履行公诉职责,主要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确认必须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明确的基本原则,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等,由公安机关负责;对案件的检察、批准逮捕以及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侦查、提出公诉,由检察机关负责。审判则由法院负责。实际上,除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外,其余案件检察机关都是处于中间环节。它既不负责案件的侦查,也不负责案件的审理,只是负责代表国家对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在公诉处工作实际上是一个苦差事,不负责案件的侦查,但却必须对案件非常熟悉,不负责对案件的审理,但却又必须在法庭向法院起诉、质证,为公诉行为辩护。因此,作为一个公诉人员,不仅要对案件的侦查非常熟悉,还要对案件的审理非常熟悉;对侦查学、证据学、辩护学等等学问都必须熟悉,同时,对法律的各个条款也都熟悉,否则,既不能对案件准确提起诉讼,又不能明确向法院提出给予犯罪嫌疑法律处罚建议。再加上我国众多的人口,犯罪率高不说,就是低犯罪率,犯罪的人数也不是小数。而对检察机关的人员配备远不能适应实际工作的需要。为了及时惩治犯罪,又必须得在规定的起诉时间内提出公诉。这样,就使得公诉处的人员天天处于连轴转但也不能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既无权又无职,还得天天加班。公诉处可以说是检察人员最不愿意干的一项活路。正因为是一个苦差事,古泽汉被提拔为公诉处处长后,就一直在这个岗位上苦熬着,一直干了十二三年,想丢都丢不掉,没有人愿意干这个差事。不过,也正因为丢不掉这个差事,在这十多年时间里,古泽汉可以说是对相关的业务磨炼得非常熟悉,只要是重大一点的案子,都由他出面充当公诉人。经他公诉的案子,最后也基本上都是按照起诉的要求判决的。也因此,古泽汉可以说是丽春公诉第一人,不仅是丽春,就是在西原省,也是少有的知名公诉人,曾被评为全国“十佳公诉人”。虽然有这些荣誉,但公诉处长这人差事却是始终也丢不掉。丽春检察院换了五六任检察长,而古泽汉这个公诉处长却始终在这个位置上稳坐钓鱼台。为此,古泽汉过不少牢骚,但也向有关领导反映过,并且抬出组织部门规定的一个干部在同一岗位上工作十年必须交待的红头文件,但检察院领导都是以公诉处是个特殊岗位为由,继续让古泽汉在这个位置上稳坐着。苟益桥在法院时就已经知道这个古泽汉,心里对这个古泽汉是既认可也同情。但人家是检察院的人,作为法院的领导是无权也无法干涉的。苟益桥从中级法院院长位置上到了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的位置上后,为了体现自己重视政法队伍干部建设的关心,也体现对政法干警的关心,提出将古泽汉提拔为丽春市反贪污贿赂工作局局长,人们习惯性称为“反贪局局长”。反贪局局长是副县级职务,并且要进检察院党组,是一个实实在在的领导职务。实际上,在检察院,最有权力的位置就是反贪局局长这个位置。它所办的案子是检察院的自办案,它所接触的都是涉及职务上的经济犯罪,而能够在职务上犯经济罪的,极大多数都是领导干部。而经济案不象刑事案,刑事案是有客观现实存在,而经济案可以说是没有客观现实存在,或者说客观现实到底是什么样,谁也不知道,办的案子挖得深一点,涉案金额就大一点,挖得浅一点,涉案金额就小一点。在经济案件中,涉案金额是最后判决的基本标准。金额大一点当然最后的判决就会重一些,金额小一点最后的判决就会轻一些。一个受贿案犯,谁也不知道他到底受了多少贿,最后只能是本人交待多少或者是查出多少就是多少。这里面的弹性可就大了。而作为反贪局长的权力也就是在这里反映出来。古泽汉可是做梦都没有想到自己会被提拔为反贪局局长,他一门心思想的是如何把公诉处处长这个苦差事丢掉就已经是阿弥陀佛了,没想到苦尽甘来,自己还能够成为一个副县级领导干部,并且是实权非常大的领导干部。在被提拔后,苟益桥主动找到古泽汉,向古泽汉明确说了是自己主动提出提拔古泽汉的。古泽汉后来也通过各种各样的渠道证实了是苟益桥主动提出要提拔古泽汉的,为此,古泽汉可以说是对苟益桥感恩戴德,感激不尽。而苟益桥这样做的目的,也是为了把古泽汉拉拢到自己身边,成为能够为自己所用的人。事实证明,古泽汉后来基本听命于苟益桥,苟益桥利用古泽汉既掩护了不少和自己走得近的干部,也打击了不少那些不把他放在眼里的干部,古泽汉可以说完完全全充当了苟益桥在政法上的打手角色。

不过,古泽汉虽然充当了苟益桥的打手,并且担任了反贪局局长后接触的都是经济问题,但他自己在经济问题上还是能够把持得住的。古泽汉一直以来的心思就是丢掉公诉处这件苦差事,而并不是想自己如何捞取实权和实利。他公诉了无数案件,也知道犯罪分子最后都会受到惩处,思想上的警钟还是一直比较响的。因此在反贪局局长这个位置上,虽然实权不小,但他并没有因此变得贪婪。他只是在具体办案过程中,听从苟益桥的指令,让把案子往深查他就往深入查,苟益桥让他适可而止他就马上中止对案子的进一步深挖。就是在办案的过程中有涉案有相关人员找到他,想通过行贿的方式或者是给予其他好处的方式希望古泽汉手下留情,古泽汉都是坚决拒绝,他知道如果自己接收了相关嫌疑人的好处,“拿人钱财,替人消灾”,自己就被绑架在了利益的车轮上,最后不能自已。也因此,在听说苟益桥被省纪委的人带走后,古泽汉更多的是感到遗憾,也为自认为是自己知遇恩人的苟益桥感到可怜。因为觉得自己并没有什么问题,也就不象苗左江,因为为苟益桥所裹挟,自己存在较多的经济问题而感到害怕。古泽汉只是觉得自己是苟益桥一手提拔起来的,苟益桥被省纪委带走,那么他肯定是在哪方面出了问题,他的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的位置肯定就保不住了,自己作为被苟益桥提拔起来的人,会不会因此受到影响。古泽汉虽然觉得不可能搞株连,但在官场上因靠山倒台最后在仕途上受到影响的现象比比皆是,自己被苟益桥提拔到反贪局局长位置上后,也有人于心不甘,甚至还有人背后告自己的黑状,说是自己送了苟益桥多少钱买来的这个反贪局局长。

由于担心因为苟益桥出问题自己在仕途上受到影响,古泽汉的工作积极性明显没有苟益桥在位时那么高,而市检察院检察长方成钢也因为苟益桥不尊重自己的意见,强行提拔古泽汉而对古泽汉心中不满,现在苟益桥进去了,方成钢也就把自己的这种不满明显地表露出来,古泽汉对此也无可奈何,毕竟方成钢是直接的顶头上司,虽然是给自己穿了小鞋,但却又拿不到桌面上,只好不时感叹官场不易。(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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