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云龙的军事指挥能力、刁钻的军事眼光,肯定是毋庸置疑的。
惹祸的能力,同样是出类拔萃!
在陈赶已知的记忆里,李云龙就被五次降职免职,一次险些被免职!
第一次:
因为未知原因,李云龙被降成伙夫去炊事班背行军锅。
第二次:
在过夹金山前,当地藏民不肯卖给部队粮食,为了部队生存下去,他就组织队伍强行购买了藏民手中的粮食,从团长直接降到马夫。
第三次:
忻口战役的时候枪杀日军俘虏,把自己爽成了副团长。
第四次:
炮轰坂田,正面突围,喜提被服厂厂长职务。
第五次:
平安格勒战役,一人间大炮射后,自己把自己独立团团长的职务给撤了。
好在上级给的最终结果是功过相抵。
第六次:
警卫员魏大勇被杀,鬼头刀手刃山猫子,被降职成了营长。
按道理说。
陈赶不应该帮李云龙犯错误的。
但有两大理由,他实在不得不帮!
第一是,真要是像李云龙预想到的糟糕情况出现,独立团极有可能损失惨重。
独立团家底是他和李云龙辛辛苦苦赚出来的,绝不能眼睁睁看着败了!
第二,独立团一旦按照原计划跟随大部队进入松潘,在手无寸铁的情况下,必然会被李宗仁的部队打得被迫逃往松潘草地。
如果愣要说出三个理由来……
还是因为李云龙管他要了些他根本没有的东西!
枪、子弹、手榴弹、机枪、掷弹筒、迫击炮!
陈赶就近盘算了一下:
手枪应该可以搞到。
派出所正副所长各一把,教导员一把,户籍警有两把,刑警有三把,治安警有三把,平时枪都放在枪械库。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他搞不到枪。
如果出了意外的话,枪要搞死他。
搞不到。
就只能让李云龙自己想办法去搞!
如果没有武器装备,再怎么富得流油的独立团,也是一头任人宰割的肥羊!
更何况。
李云龙作为联络员,不看僧面看佛面,团长的职位升不上去,轻易也不会被撤下来。
风险相对可控!
想要搞枪,先要搞事!
通过一番查阅。
似乎能打的。
只有位处于黑水,李宗仁的第3路第2纵队第89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