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边,早在派人去接孩子时,任氏公馆的主人就开始折腾起来。
主人家的起居室内,任氏集团真正的掌舵人,人称任老爷子的任嘉莘,正在镜子前整理衣领,这是他换上的第三套衣服,依旧觉得有些不满意。
在他旁边,站着一位妆容精致的妇人,夸赞道“这件就很好,很衬您的气质。”
任老爷子看了看镜子里的自己,思量片刻,最后还是决定换下“去把我三年前外出穿的那件唐装找出来。”
妇人看了他一眼,有些为难道“几年前的衣服,现在找,会不会来不及啊”
老爷子说待会儿要见一个重要的人,必须给对方一个好印象,不然,也不会光衣服就选这么久。
任嘉莘摆手,依旧坚持“不碍事,不碍事,我让老林带她去院子转转,时间来得及,你快去找吧”
妇人转身去衣帽间翻找起来,三年前老爷子哪儿也没去,就出去过一回,那件唐装她还记得,老爷子很喜欢,穿着它回来那天,甚至专门让人上门给他拍了张照。
自从少爷搬出去后,这是他为数不多高兴的时候,那一天他的心情都很好。
因此,等任嘉莘穿上那件唐装,出现在任遥面前时,已经是一个小时后的事情了。
任遥憋着一肚子火,定定地看着对面的人,她觉得对方有些眼熟,又仔细打量一番后,终于确定,这就是三年前,她入道那天,突然出现在她家的老头儿。
老管家将人领到书房,完成任务后,赶紧悄悄离开了,那妇人跟着他,一并出了书房。
“是哪里来的小贵客,那一身气质,比如茵小姐还矜贵”妇人凝眉,看向林管家。
“如茵小姐算什么,这位可是那边来的小姐,以后就是公馆的小主人了,你做事向来有分寸,不该说的,不该问的,心里要有数。”老管家幽幽道。
妇人面色一滞,不再出声,她只是半路出家进的公馆,承蒙老爷子厚爱,才得以留在这里颐养天年,自然不会做那没眼色的事。
林管家见状,心里点了点头,不再理会其他,去前厅查看宴会事宜去了。晚宴的请帖都出去了,任氏公馆的宴会,想必所有津市的名流都会前来,需要准备的东西还有很多
书房里,一老一少静默不语。
任遥抱着任远,一人一狗瞪大眼睛,打量对面的老头儿,好一会儿,任远惊疑不定地汪了一声,这个老头儿他好像认识。
任遥冲他点了点头,没错,就是他
任嘉莘看着这位他亲手送去修仙的孙女,目光欣慰,在外人看来,他亲手将孩子抢走,送到一个山沟沟的地方不闻不问,定是恨极了这个孩子,可是,这些凡夫俗子哪里知晓,他的良苦用心。
“孩子,过来坐,我们好好聊聊。”老爷子面色慈祥,身上的唐装越衬得他随和儒雅。
“确实需要好好聊聊。”被溜了大半天,任遥火气还在。她坐在对方面前,任远蹲在她膝盖上,好奇地打量起对面的老头儿。
不等任嘉莘开口,任遥便率先问道“你去过老宅,那一定知道修仙咯。”
任嘉莘点头“任家嫡系都有机会知道此事。”
“是我师父告诉你的吗”见对方点头,她又接着问道“也是你告诉我师父,让他来接我的咯。”
任嘉莘再次点头,他幽幽一叹“当初我极力阻止你爸妈结婚,没想到他们一意孤行,生下了你,我没办法,只好求那位来处理此事。”
“但是,当他说你有修仙天赋时,我迟疑了,没告诉他你的身世,这一晃十二年过去了,你也长大了”
任遥皱眉,她还是有些不理解,但不管怎么说,她是既得利益者,很多话,她都不好问出口。
修仙确实很好,对她来说,这简直是场莫大的机缘,但对深爱着孩子的任明渊他们来说,却是场长达十二年的折磨,对任青云来说,培养的继承人竟然流着仇家的血脉,他当初看向她那又恨又爱的眼神,她到现在还记得。
在这件事情中,只有她是获利方,就连任嘉莘自己,父子反目,这些年来估计也不好过。
心情太过复杂,最后,她只能看着对方,幽幽道“既然你知晓修仙,那你知道,我现在什么修为吗”
任嘉莘摇了摇头,又很快笑着道“但据我所知,能从百莽山出来的,都不是普通人。”
“我现在打遍天下无敌手。”刚大摇大摆抢劫完一个丹药世家的人,就是那么自信。
任嘉莘很给面子地赞叹道“我果然没有看走眼”
“所以,究竟是什么原因,让你派人驴了我大半天”任遥所有复杂的心情,最后化为一阵莫名的怒火,借机作出来。
任嘉莘自得的表情微微一滞,赶紧起身“我去看看晚宴准备得怎么样了”&1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