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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第1页)

我蹲在路边卖苞米的时候,看见了前男友洛时。

洛时坐在迈巴赫里看了我半天,终于下车走到我的摊位面前,语气中带着迷惑:「陆可可?」

我看到他身后几个穿着制服的身影,根本来不及理他,骑上我的三蹦子就跑。

一路七拐八拐,洛时的迈巴赫紧紧跟在我后面,直到我停车。

他皱着眉站我身边打量着我,纳罕道:「你跑什么?现在见不得人了?」

「躲城管啊!被抓住我这车苞米就赔钱了!」

我坐在三蹦子上,潇洒地摘掉帽子,好像自己是被人追杀的女侠。

江湖孤影,寒江故人,相逢何必曾相识。

洛时竭力克制着抽动的嘴角,礼貌地问我:「你现在在干这个?摆摊卖玉米?」

说着他伸手扒拉两下车里的苞米,一脸嫌弃:「当初你跟我分手说回家秋收,真的在干这个?」

卖苞米咋了,没人卖苞米,你吃啥。

我低头翻了个白眼。

「我每年回国都会去你学校找你,听说你考上了本校的研究生,但是一直没见到你。」

我盯着洛时看了一会儿。

几年不见,他还是原来那副样子。

明明高高在上,偏要装出一副平易近人的模样。

我将他碰过的苞米捡出来放在秤上,乱按一通,开口道:「五斤苞米,给三百,价格公道童叟无欺。」

洛时挠挠头,怔愣着扫码付款。

我看着到账的三百块钱,笑得嘴丫子都要咧到后脑勺了。

洛大少爷五谷不识,钱就是好赚!

他一手拿着迈巴赫的车钥匙,一手拎着一塑料袋苞米,再加上他这一身的大牌的,站在小镇子的路边,怎么看怎么显得格格不入。

身后一辆大罐车驶过,扬起漫天尘土,连地都跟着震动。

洛时的嘴一张一合,我根本没听清说的是什么,只看见他吃了一嘴灰。

「我前几天还在给你发消息,想着跟你见一面,但是你不搭茬……」

我暗暗翻了个白眼。

这人还是那么拧巴,想找我直接说好了,扯什么洛杉矶冷?

洛杉矶能冷到哪去?

我看着他吐着嘴里的灰,递给他一瓶冰露:「其实东北比洛杉矶冷多了,没反驳你,可能跟我的家教有关。」

紧接着,我又把收款码递了过去:「水,二十,扫码。」

洛时是我的初恋,也是十里八乡有名的俊后生。

高中的时候他转学到这个小县城,见到他的第一眼我就觉得惊为天人。

他长得好看,脑子聪明,性格也好,还会打篮球,就是衣着过分朴素,感觉家里条件不是很好。

有一种校园言情小说男主的感觉。

在这种小县城的中学里,他是众多女生心里的男神,我也不例外。

高考后他毫无悬念考上了最好的大学,而我在他的城市读了一个民办二本。

跟他表白的那天,他是新生代表,穿着一身得体的西装,把头发梳成大人模样。

面对我的表白,他迟疑一瞬,然后点头同意,紧接着避开我的拥抱。

他说:「这西装是租的,挺贵。」

当时我老爹还没一夜暴富挤进土豪行列,我自然也不认识什么大牌子,只知道那衣服看着就不便宜,连忙后退几步,生怕弄坏了要赔钱。

但我不知道这件衣服对于洛时来说,只是一次性的消耗品。

洛时很少对我说起他家里的事,即便提起,也是含糊带过。

我以为他就是个品学兼优的贫困生,还经常自己省吃俭用去外面兼职,想要接济他。

现在想起来,洛时从最开始就对我撒谎。

他本来就是个大少爷,被家里扔出来体验生活。

他跟着我一起兼职打工,吃拼好饭,在直播间里拼手速抢九块九的链接。

当时太过于迷恋和他在一起的感觉,都忘记停下来看一眼,他是不是真的喜欢这种日子。

小说《秋风起》第一章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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