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离开。”她纠正。
“好吧。”他往她碗里添上茶,“那你那天怎会从水里冒出来?”
“遇到两个贼人,他们抢了我的行囊,我所有家当都在里头。”她苦笑,“所以我怎可能不追呢,我跑得可快了!”
“追到了?”
“追到了!”
“然后你们一定是纠缠起来,你必定打不过两个贼人,最后被人扔下海了?”
“不是……两个贼人逃到船上了,我就跳下海去追,游着游着我就没力气了……我一路浮浮沉沉,都不记得自己是如何回到岸边的,头昏脑胀之下,依稀看到前头有一双脚,便想也不想就去抓了。”说到这儿,她自己都笑出来,“谁知把你吓个半死,实在抱歉。”
他哭笑不得,摆摆手:“算了,你也说了,不踢不相识。”说罢他又心生担忧,问她:“接下来有何打算?”
她拍拍自己鼓鼓的行囊:“有钱,有新衣裳,继续走就是了。不过你放心,这回我再不能让人抢了。”说罢,她又拿起心口上那块骨头,故作神秘道:“而且我还有这个!”
“这是何物?好像只是个骨头。”他装傻。
“是骨头,但不是普通的骨头。”她小声说,“它会发光!”
“发光?”他继续装,“夜明珠萤火虫才会发光吧,一个骨头怎会发光?”
“所以它不是普通骨头啊!”她把骨头放回心口,爱惜地摸了摸,“在黑暗处,只要我摸摸它,它就会发出银灰色的光,比油灯还亮。它是我这辈子见过的最不得了的宝贝!有它在,再黑的地方我都不怕。所以,我的日子不会太坏的。”
原来,你只当它是个照明的玩意儿……
既然她都这样讲了,那么他应该顺着她的意思表示放心然后祝她一路平安,在这张饭桌上结束跟她的一切缘分,这样才是整件事情的正确结局吧,起码在兄长眼里是正确的。
那就祝你前程似锦了,这句话已经到他嘴边了,出来却变成:“你刚才躲在桌子底下的样子,可没有你此刻表现得这般潇洒。”他顿了顿,“离开他三年了,还是这么害怕?”
她又喝下半碗茶,笑道:“也许再过三年就好了。”
“若是被他找到,你会如何?”他再问。
她想了想,一吐舌头:“那此生就没有机会跟你坐在这里吃饭了。”
他勉强地扬起嘴角,附和她并不好笑的玩笑。这个女人,一直在用流于表面的轻松来化解心头无法释怀的恐惧,走远再走远……那得要多远才能走到她想要的安稳?而仅仅是走到烟州,她已经吃过多少苦头了?
“为何那么想留在我们的船上?”他突然问。
她扭头看着窗外,入神地听着隐隐的海浪声,好一会儿才说:“我听人讲,咱们脚下的地其实很小的,真正辽阔宽广的,是海。你们的船那么大,一定可以到最远的海吧。”
原来,她只是执着于她还没有到达的“远方”而已。
他思忖片刻,对店小二道:“结账!”
“总之,船上是不是擦得一尘不染我不管,衣服洗得干净不干净我不管,饭烧得好不好吃我也不管。”兄长扶着栏杆,面无表情地看着遥远的海面,“人是你留下的,今后若出了什么纰漏,你一个人兜着,莫指望我来善后。”
他站在后头,不敢有半个不字,只小声说:“我知道留她下来是件头痛的事情,可再一细想,万一今后你也同我有一样的遭遇,比如不小心伤到了一个姑娘,有她在身边,起码换衣服换药服侍起居要方便得多。”
这是什么见了鬼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