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比尔先到了那里。他坐在阅览室门旁边的椅子上,看着麦克招呼那天晚上最后几名顾客——一位老太太、一个男子,还有一个瘦瘦的孩子。那个男孩借的那本小说是比尔最近的作品。但是比尔根本没有任何惊讶——他感觉惊讶已经离他而去,确定的现实终究会变成一场梦。
那个男孩带着他借的威廉。邓邦的小说走到了一个身穿花格裙的女孩身边。那个女孩刚刚在复印机上印完东西,正在整理纸页。
“你把印好的东西就搁在桌上吧,玛莉。”麦克说“我会把它整理好。”
女孩绽露出灿烂的笑容,感激地说道:“谢谢你,汉伦先生。”
“晚安。比利。你们俩回家吧。”
“妖怪会抓住你,如果你不小心!”比利,那个瘦男孩,一边念叨着,一边伸出手来搂住了女孩的纤腰。
“好了,我想它不会要像你们俩这样的丑家伙的。”麦克说“但是还是要小心。”
“我们会的,汉伦先生。”玛莉一本正经地说着,又用拳头轻轻地打着男孩的肩膀。“走吧,丑家伙。”说完她咯咯地笑了。她似乎变成那个留着马尾辫的11岁的贝弗莉。马什当他们走过时,比尔被她的美貌而动摇她感到恐惧;他想走过去,告诉那个男孩必须沿着路灯明亮的大街回家,而且有人说话时,千万别回头。
踏在滑板上怎么能小心呢?先生?一个声音在他的脑袋里这么说。比尔悲伤地笑了。他看着男孩为那个女孩打开门,两个人亲热地走了出去。比利,小男子汉,他想,现在把她安全地送回家。上帝呀!送她安全回家!
麦克此时叫了一声:“再等会,大比尔。我马上就好。”
比尔点点头,翘起了二郎腿。他想起了靠在麦克车库墙外的银箭。然后他又想起了他们在班伦见面的那天——除了麦克,所有的人都来了——而且每人又重新讲述了自己的故事:门廓下的麻风病人;冰上行走的干尸;下水道出来的鲜血;水塔里的死孩子;会移动的照片以及在空旷的大街上追逐小孩的狼人。
那天是国庆节的前一天,他们走进了班伦的深处。他现在想起来了。镇里很热,但是肯塔斯基河两岸的绿荫下面却很凉爽。他记得不远处有一个嗡嗡作响的水泥圆柱。比尔记得,当所有的故事讲完之后,他们看他的样子。
他们想让他告诉他们下一步应当做什么,应当怎么行动;而他却不知道。那种感觉使他感到绝望。
看着麦克映在墙上的影子,比尔突然觉得一种安慰:他那时不知道怎么回答是因为他们的人还没有到齐。只是到达那个废弃的砾石坑的时候,他们才真正圆满。那砾石坑没有名字,周围长满了野草和灌木。那里有充足的弹药——打一场命中注定的石块大战富富有余。
但是在那之前,他不知道怎么说——他们想让他说些什么?他想说些什么?他只是在一张张脸上看过去——班思;贝弗莉;艾迪;斯坦利;理奇。他还听了音乐。
音乐。低低的。他的眼里闪出了两道光芒。他想起来了。
2
理奇把他的小收音机是挂在他背靠小树的枝条上。尽管有树荫,但是收音机反射的阳光恰好刺进了比尔的眼睛。
“把、把那东、东西拿下、下、下来,理、理、理奇。”比尔说道“我的眼、眼睛快晃、晃、晃瞎了。”
“是的,老大。”理奇一点没贫嘴,站起身来取下了收音机,关掉了声音。小河的流水声和远处污水厂水泵的轰鸣声似乎非常响亮。
他不知道怎么回答。他们都遇到了可怕的事情,需要他来告诉他们怎么做。为什么是我呢?他想要冲他们叫嚷,但是他知道是为什么。因为他有主意,因为他失去了弟弟,但是最主要的是因为他已经成了他们的老大——他自己也不明白是为什么。
“我们不、不能找警、警、警察。”终于他说话了。但是声音自己听起来也很刺耳。“我们也不、不能找父、父、父母。除非”
他满怀希望地看了看理奇。“你的妈、妈妈和爸、爸爸怎么样?四眼?他们似、似乎很正、正、正常。”
“我的老哥,”理奇学着巴特勒的腔调说道“看来你根本不知道我爸和我妈是什么样的人。他们——”
“正经点,理奇。”艾迪说道。他的小脸都皱了起来,显得很焦急,手里还紧紧地攥着他的哮喘喷雾剂。
今天理奇又戴上了那副旧眼镜。那天他被亨利鲍尔斯的一个朋友嘎德。加格米尔在身后猛推了一把,摔倒在地上,结果打碎了眼镜。回家后他跟母亲解释了半天,但是只换来了一顿臭骂。想到这些,理奇摇了摇头。“我的父母挺好,但是他们从来不会相信这样的事的。”
“那么其余的人呢?”
所有的人都面面相觑。
“谁?”斯坦利怀疑地问“我连一个可以信赖的人也想不起来。”
“邻一、一样“比尔显得很烦恼;沉默了一会儿,比尔想起下面该说什么。
3
如果问到班恩汉斯科,亨利鲍尔斯最恨他们中的哪个人,班恩汉斯科会说是他。因为亨利曾经追他从坎萨斯大街一直到班伦也一无所获;因为那天他和理奇还有贝弗莉从阿拉丁剧院成功脱逃;但是最主要的是因为考试时他没让亨利抄袭,结果亨利被送进了暑假补习班,使亨利那个神经不正常的父亲大发怒火。
如果问到理奇哆杰,他会说亨利最恨的就是他。因为那天他在弗里希文具店愚弄了亨利和另外两人“火枪手”
斯坦利会说亨利最恨他,因为他是一个犹太人。
比尔。邓邦相信他是亨利最恨的人。因为他很瘦,不但给巴,而且总是穿得齐齐整整。
亨利确实恨他们4个,但是在德里的孩子里面,他最痛恨的人却不在7月3日以前的“失败者俱乐部”;那是一个黑孩子,名叫麦克汉伦,他家距离鲍尔斯家只有四分之一英里。
亨利的父亲,就是那个臭名昭著的神经病——奥斯卡。巴驰。鲍尔斯。他认为自家的逐渐没落就是威廉。汉伦害得他卖掉新车赔钱开始的。在亨利的耳朵里,成无灌输的就是对黑鬼的诅咒。黑鬼,黑鬼,黑鬼。每件事情都是黑鬼的错。黑鬼的家是一幢漂亮的白色小楼,里面用燃油取暖;而他们却住在比一间小木屋好不了多少的房子里。巴驰靠种地挣不到钱,还得到森林里干活。这都是黑鬼的错。甚至1956年他家的井干枯了,也是黑鬼的错。
在10岁的时候,亨利开始和麦克的狗“奇皮”套近乎,经常喂它点东西。等到后来,他省下零花钱买了一块肉,拌上从家里找到的杀虫剂做成汉堡包,给奇皮吃了下去,然后眼看着奇皮在痛苦中死去。
亨利对他的父亲很畏惧,有时甚至是痛恨,但是同时他也很爱自己的父亲。回到家里,当亨利告诉巴驰他干的事情后,巴驰高兴得简直发狂了:他不仅拍打亨利的后背,而且还给他喝了一罐啤酒。那是亨利一生当中首次喝啤酒,此后的岁月里,他都会把啤酒的味道跟胜利和爱联系在一起。
“失败者俱乐部”里其余的人只是见过麦克——因为他是德里镇推一的黑孩子,而且也不在德里小学上学。他的母亲是一个虔诚的教徒,所以他被送到了内伯特大街教会学校。麦克认为教会学校没什么不好。只是有时他模模糊糊地感觉到他正在失去些什么——也许是和同龄人广泛的交流——但是他想上高中之后这些就会自然发生。尽管棕色的皮肤让麦克有少许不安,但是看到人们对父母都挺好,于是他相信如果自己对别人好,别人也会同样对他。
惟一的例外,当然是亨利鲍尔斯。
说实话,麦克对亨刮还是很害怕。1958年的时候,麦克的身材很瘦却很匀称,比斯坦利高一些,但是没比尔那么高。他速度快而又敏捷——好几次就是因为这个原因使他免受皮肉之苦。当然也是因为学校不同和年龄差异,他和享利很少碰面。尽管麦克是德里孩子当中亨利最恨的一个,但是也是最少受到伤害的一个。
4
月末的一天,就在麦克去图书馆的路上,亨利从一个树丛中跳了出来。“嘿!黑鬼!”
麦克一面后退,一面想瞅个机会溜走。他想自己如果能闪过亨利,他一定能逃走。亨利的个子大,身体强壮,但是他的行动也很迟缓。
“我会让你变成真正的黑人。”亨利逼近了小麦克。“你还不够黑,我得给你修理修理。”
麦克眼瞅着左边,然后身子也向左移。亨利上了当,也朝那个方向来截。麦克灵活地闪向了右边——要不是泥泞的地面,他很容易就过去了。可是地上太滑了,他一下就滑倒了。还没等他爬起来,亨利就抓住了他。
“黑鬼黑鬼黑鬼!”亨利胜利地欢呼着,把麦克仰面朝天翻了过来。麦克的衬衣、裤子上沾满了泥浆,而且鞋子里也灌了进去。亨利把泥浆涂抹到他的脸上,连鼻孔也糊上了;麦克开始哭出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