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知微蹙眉,並不認可他的安排,「兇手或許去小賣部買過東西。但是這閉路電視太糊了,如果一一排查會浪費大量時間和警力。」
盧哲浩聽她反對,眉頭下意識蹙了蹙,不過他沒有急於反駁對方,而是反問,「秦專家有何高見?」
剛剛還說不許叫『秦專家』,他現在還叫,明擺著是對她不滿,秦知微先將這事記下,直接說正事,「我的想法是找目擊者。兇手是凌晨搶劫,他從小巷子逃跑,出了巷子,興許會遇到目擊者。我們或許能從對方口中問到兇手信息。」
兇手行兇的時候,第一發現者站在巷子外,根本看不清兇手的臉。但是出了巷子,光源充足,與兇手撞在一起的那個男人一定看到了兇手的臉。
她想得很簡單,但是其他人沒有金手指,這事說起來容易,做起來卻很難。深水埗是個魚龍混雜的地方,想在人口密集的地方找目擊者,那是大海撈針。
盧哲浩輕嗤一聲,「秦專家可能不知道,我們重案組只有十個人,沒有那麼多人手配合你的異想天開。」
秦知微卻笑,「當然不是大白天在街上詢問路人。」
她將昨晚找到的深水埗地圖貼在寫字板上,「這條巷子出去就是長沙灣,那條街有不少夜總會和酒吧。」
盧哲浩指出西九龍重案組去過長沙灣的夜總會和酒吧詢問目擊證人,但是一無所獲。
「當時是凌晨,正是夜總會人最多的時候,客人大多在裡面。但是工作人員一定見過。」
酒吧和夜總會防止有人過來搗亂,都會設打手和服務員。服務員需要給醉酒的客人叫計程車。兇手剛殺完人處於驚慌之中,明眼人都能看得出來他的異常。
她第一次做的夢裡,與兇手撞在一起的男人身上就穿著酒吧制服。
第4章
秦知微想得很好,但是這主意很快又被盧哲浩否定,「就算他們看到,未必會配合我們警方。」
夜總會和酒吧都是□□經營場所,三不五時被警方清掃送進牢里,這些人出獄後會接著干,自然對警方恨之入骨,警方找他們錄口供,不給假口供就算好的,怎麼可能會乖乖配合。
秦知微不想辦案時還要費盡心機跟他爭奪指揮權,更何況找目擊證人錄口供也不需要那麼多人手,她轉了轉眼珠,很快有了主意,「不如我們雙管其下吧。你帶五個,我帶五個。我們看看誰先找出有用線索。」
盧哲浩正想讓她知難而退,免得這些只會紙上談兵的專家瞎指揮。他也不可能次次都跟上司爭吵,見她主動要賭,他求之不得,「行!你要是查不出來,以後就別再參與我們a組的案子。」
秦知微見他答應,立刻提自己的要求,「如果我先查出來,你們全組都得去聽我的課!」
盧哲浩爽快答應。
兩人各伸一掌相擊,賭約成立。
盧哲浩作了個請的手勢,示意她先選。
秦知微朝著警員掃視一圈,隨意點了五個。
選好人,盧哲浩臉上浮現志在必得的笑容,人也寬容多了,他指了指秦知微的誇張耳環,「你最好把它摘掉!要不然會成為疑犯的攻擊目標。」
秦知微卻是一臉倨傲,「如果耳環可以成為攻擊目標,那你們男警出警前是不是先自宮啊?」
這是回擊他對自己的無理。省得他狗拿耗子多管閒事對她的穿著發表不該有的意見。
這話一出,全組人目瞪口呆,就連向來以毒舌著稱,罵過不少人的盧哲浩都愣了好半天,那張被金錢堆出來的細皮嫩肉瞬間染上紅霞,他羞惱瞪了她一眼,「我是好心提醒你。」
這世上怎麼會有這麼粗俗的女人。把「自宮」說得那麼理所應當。
「謝謝!管好你自己!」秦知微淡淡道。
盧哲浩磨牙。只覺得這個女人比上一個還難纏。他好心提醒,沒想到對方狗咬呂洞賓--不識好人心。
秦知微這是不知道他心裡所想,要是知道一定會回懟:你讓我去抓凶,還想我有什麼好臉色?香江警察都死光了嗎?讓我一個靠腦力吃飯的專家去抓凶。這是看不起誰呢?
得虧盧哲浩沒說出來,要不然秦知微一定能懟得他七竅生煙。
這兩人不光言語說不到一塊,辦案方法就更是南轅北轍。
分完組後,盧哲浩直接帶自己那組人趕往深水埗查監控。而秦知微呢?她讓組員清理牛皮癬。是的,沒錯,就是牛皮癬,貼在大街小巷的牛皮癬。
上午酒吧還沒有開門,秦知微不可能幹等著,所以她打算先調查地下錢莊。
她打了兩輛計程車帶領五人小隊到深水埗。
坐上車,五人小組之一的孤寒羅看著盧督察開著吉普離開,羨慕得眼珠子都快掉下來了。
秦知微好奇問,「重案組有幾輛車可以用?」
孤寒羅沒有回答,擦鞋高解釋,「我們重案組沒有配車。不過盧督察家裡有錢,我們平時辦案都是坐他的車。」
秦知微懂了,孤寒羅是警長。他平時都是坐盧哲浩的車。
香江警隊重案組每個小隊約12個人員,由一名督察或高級督查、一名警署警長、兩名警長和7至8名警員組成。
她剛才點的五人,擦鞋高是警長,孤寒羅是警署警長,也擔任這個小隊的沙展。屬於一人之下,十人之上。也難怪他總喜歡陰陽怪氣。
小貼士:如果覺得不錯,記得收藏網址或推薦給朋友哦~拜託啦(。&1t;)
&1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