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呀呀,城主大人亲临,可真是让小店蓬荜生辉呀。”
就在这时,一个矮胖的老人走了过来,此时笑得脸上的五官都被挤成一团了。
“金老板真是客气了,你这要是小店,咱褚州城恐怕就没有大店了。”
姜崇恩笑着招呼,又示意他在旁边的位置坐下谈。
“之前忙得也没有注意是两位贵客过来了,应该让小二领你们去楼上的包间坐才是。”
金老板也没有客气,笑眯眯的拉开椅子,就一屁股坐了下来。
“去把我们的拿手好菜都上来一些,老头子今日要好好的招待两位贵客。”
他招手叫来了跑堂的小二吩咐了几句,那小二就快速的跑开了,不多会儿,琳琅满目的好菜就上了满满一桌子。
“不用客气,今日老头子我请客。”
金老板豪气的拍了拍自己的胸口,又带着些好奇的看了看任老爹。
“不知这位小哥该怎么称呼?恕我眼拙,一时竟然没有认出来。”
任老爹笑了笑刚想说话,姜崇恩生怕他把自己的真名给说了出来,连忙接过了话茬子说道:
“他呀,不过是我老家的一个远房亲戚,现在以打猎为生,碰巧遇到了,便带他来吃一口饭。”
任老爹看了看自己身上破旧的衣服,这样一看确实是没毛病,还真像是过来打秋风的穷亲戚。
“猎户也好,整日与那些小家伙们打交道,还能在山上四处走走,也是不错的。”
金老爷一双精明的眼睛在任老爹的身上看了两眼,就打了个哈哈把话题给岔开了。
他这人能把生意给做到这么大,全靠有眼力见儿,这人一看就不像是个普通猎户,不过也与自己没有什么关系,还是少打听为妙,以免会给自己招惹来祸事。
“哈哈哈,谁说不是呢,他现在的日子过的可自在着呢,这不是,昨日才打了一串野物送来城里卖,也好换些银钱回去生活。”
姜崇恩想到昨晚上吃的那野兔的滋味,鲜香爽口,回味无穷。
本来还想要等到任家父女一起尝尝,哪知道一等就等到半夜,他便没留人吃东西。
“那这样吧,以后你要是再打到野物,只管送到我金家的铺子里。”
金老爷听说他还来卖野物,当即也打消了顾虑,想着自家店铺也收猎户的野物,收谁的不是收啊?
不但能得一份城主大人的人情,还能顺便给自己铺子里找个货源。
当然了,他对任老爹的印象极好,虽然看起来家中穷了一些,不过人长得板正,一看就是那种十分有骨气,又不会花言巧语的人。
早年他心中就想要找一个这样的人做自己的女婿,不过自己女儿自己有主见,偏偏看上了现在的这个女婿,让他这一把老骨头还跟在后面操碎了心。
喜欢开局被流放,我在外面风生水起()开局被流放,我在外面风生水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