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的,我吃陆家的那碗饭,武谦和文逊都在,他两算是我亲弟弟,我能跑,我跑了他两得掉脑袋。能咋办呢,大不了继续被关黑屋子。没想到我松开了刀,他就冲我后背砍了一刀,还把我绑在水井上,来来回回泡了十几下。
咳咳。。。。。。。。。。。
老不死的玩意,老子要是大难不死,冲击先天境界后他还没有被
砍脑袋,我非要再和他打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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呸,我要是不死,他铁定进牢子了。
刑部的天牢,枢密院的黑狱,哪一个都够他受的,我废那力气和他打什么打,到时候我自己去砍他的脑袋。我还故意砍不中,嘿嘿。。。。。。。。。。我一刀砍不死他,就多砍,砍几刀,砍死那狗东西。
不对,我都破先天了。。。。。。。。破先天了,那时候。。。。。。。。。。陆老爷再不成也得收我当个干儿子。
小初姑娘,我突破先天的时候,今日的恩情我高盛记得清清楚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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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时候我。。。。。。。
我想娶你当媳妇,我。。。。。。。。我阿娘熬的莲子糖水可好喝了,我带你回去,老爹老娘肯定乐呵,你别信武谦那臭小子的话,他这小子。。。。。。。。
装傻充愣,心里比啥都明白。。。。。。。。
到时候。。。。。。。。。对,到时候得熬莲子糖水。。。。。。。。。。
糖水。。。。。。。糖水得放糖才行,我得起来,要去买老街那块的老冰糖,熬出来的糖水味道才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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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初高盛的话还算正常,但随着身上的冷汗越来越多,叶小初割掉一块块伤口上的烂肉,他的眼神变得迷离起来,整个人说话断断续续,有气无力的。
手上沾满了
血污,叶小初尽量不去破坏经络。
幸好我用银簪,以轩辕针封住了高盛身上的一些经脉。
否则这么多的伤口割肉去腐,大出血都能够让他送掉小命。随着越来越多的鲜血流出,割掉烂肉挤出污血后,流出来的就是鲜红的血液了,叶小初依然面不改色,手脚麻利的处理着伤口。而一旁的陆武谦,看到这么多的血肉翻涌,这个半大少年的脸色变得蜡白。
他几乎是靠着将门子弟的倔强,强忍着没有让自己吐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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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公子,高大哥他现在已经开始说胡话了,我给他的伤口放血,放的越多,他的意识会越低迷。
你拿一块干净的布料,沾水后给他塞在舌根底下。
他现在神志胡乱,不要要他自己咬掉舌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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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此刻,叶小初在这些孩子的心目里已经取代了之前陆武谦的地位,成为了真正的核心。尽管不在旁边看着,但闻着屋子里浓郁的血腥味,外头那些孩子都感到了恐惧。稍小一些的女孩,王霜霜,若非是姐姐安抚,早就苦出声来。
闻着这股味道,多数人都觉得反胃。
要不是这些天的清汤寡水,让他们只能干呕,怕是早就吐了一地。
面对如此血肉翻涌的伤势,叶小初还能淡定自若的用银簪子割肉,这个第一眼让人觉得娇弱可怜的姑娘,绝非外表看起来那
么柔弱不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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