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归正题。
当年她一听就喜欢上这首歌了,并且还关注了对方的INS,只可惜这个人就像人间蒸发一般,这两年再没有发布新的歌曲。
这个小男生的声音跟原唱几乎一模一样,而且唱得比原唱更多了一点味道。
一阵掌声打断她的思绪,定睛一看,原来小男生已经演唱完毕,正在微笑鞠躬。
他温暖和煦的笑容在阳光下灿烂的让人睁不开眼睛。
有人将美金放在他面前地板上的鸭舌帽里,想来这是一个街头艺人。
她从牛仔裤的后屁股兜掏出钱包,从里面拿出一半的美金,从缝隙钻进去,站在他的面前,弯腰把钱放进帽子里。
“Thankyou。”
“Yousangverywell。”
她抬起腰身,与男生四目相对。
郑何夕看到女人因为微笑而微微弯曲的眼睛,肤如凝脂的肌肤,美丽的容颜。
瞳孔剧烈一震。
这是他无法用语言形容的美貌,仿佛世间所有美好的事物都聚集在她身上一般。
美得不可方物,美得一塌糊涂。
直击他的心脏。
可谓一眼万年。
他想要询问她的名字,对方却像一只灵活的小猴子,迅速钻入人群中消失不见。
();() 他闭上微张的嘴巴,没有了再唱歌的心情,拾起地上的鸭舌帽,将美金揣进兜里,扣上帽子,背上浅棕色的民谣吉他,不顾观众再唱一首歌的请求,离开此地。
“泰古啊,怎么不在公司等我,自己跑到这里来了呀。”
一个长相甜美,留着红色大波浪的女人,嘴里一边抱怨着,又一边加快脚步迎了过来。
“你在工作,我有点无聊,就想着出来走走了,米啊内。”泰妍歉意地一笑。
自从Tiffany签约了La的经纪公司,已经很少回去了,曾经的宿舍三人组只剩下了她跟李顺圭。
两人一商量,干脆也都搬出去住了。
平常宅在家,唱唱歌,开开演唱会。
现在的生活正是她过去的理想。
一切看起来都是那么的悠闲美好。
可内心总有一抹挥之不去的孤独感。
两女顺着街道,与漫漫人群擦肩而过,来到一处外表棕色,看起来很有格调的咖啡馆停下脚步,坐在遮阳棚下的圆形餐桌前,各自点了杯咖啡和午餐,边吃边聊。
郑何夕踩着小白鞋走在繁华的街道上,目的明确地朝着前方不远处的咖啡馆走去。
他准备用刚刚获得的钱买一些吃的,并且在这里度过一下午的悠闲时光。
郑何夕是一位华夏孤儿,只知道是在1995年出生的。两年前是一名专业歌手,创作过一首相当火爆的歌曲。
可他当时才21岁,几乎什么都不懂,被无良经济公司利用合同上的陷阱骗去歌曲的所有版权,一分钱都没有给他留下。
他愤怒解约,欠下一大笔违约金。
可就算公司从中获利无数,也不打算放过他。因为有着不错的皮囊,竟逼他与一些年龄能当他妈的富婆做些苟且之事。
他虽然喜欢岁数大一点的,但是也不能这么离谱吧,天性纯良的他怎肯答应。
因此为了躲避公司的债务,利用身上所有的钱,孑然一身的来到La。
为了挣到吃饭和住宿的钱,白天在大街小巷卖艺,晚上蜷缩在四处漏风的桥洞,平常会跟一帮流浪汉在教堂争抢食物。
还好他有着不错的唱功,适应能力也很快,靠着卖艺的微薄收入,不仅过上了温饱的生活,还租了一个不到10平米的单间,并且慢慢攒下一把吉他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