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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第1页)

靠,我到底是不是她亲生的啊。

七月,北半球最热的时节。晚上,发完拉面店伙计的工资,数完今天的收入,我走上楼。安萍盘著腿坐在客厅里,正在那边看绝望的主妇。笑得前仰后伏。见我回来了,说,“本城彻,明天我们去巴黎”。

安萍已经很久没发过神经了。我觉得来者不善,于是沈著应对。回答“你找其他人帮你去拎购物袋吧,拉面店还要人收钱。”

“这几天不做生意了。”

“为什么?”

“去巴黎,有喜事。”

“什么喜事?”

“你去了就知道了。”

“我不去。”

“那你别后悔啊。你皓叔也会去。”

啊,皓叔吗?说实话,我本城彻从小到大从来没有崇拜过任何一个男人。除了沈皓。自从我四岁的时候他跟方慎去了澳洲以后我就再也没见过他了。

想当年,他还教我弹贝司,结果我到今天也没分清贝司和吉他有什么分别。虽然记忆里他提醒过我,两个乐器弦是不一样的,我还是没分清哪个是哪个。他很可爱,我只要一抢他脖子上的项链就会像小孩子一样追著我。

好想见沈皓,好想见沈皓。

“我要去。。。。你一定得带我去。”

于是第二天我就屁颠屁颠地跟安萍来到了巴黎。巴黎很漂亮,不过我还是喜欢东京,大概因为我是半个日本人的缘故。

在酒店登了记,我跟安萍走在大街上。我还是第一次来到欧洲。觉得很好玩。早知道把幸子带来了。让它也看看巴黎是什么样。

晚上,安萍说马上就去跟沈皓,还有以前的乐队成员见面。到了一个很西式的大房子,见到很多人,穿得庄重典雅,一副正在开派对的样子。我想,安萍不是要复出重组乐队吧。。。。

一进去就看到了沈皓。我一上去就紧抱住他,叫“皓叔。好想你。”这么多年过去了,觉得沈皓又长帅了,散发出的成熟男人味让我觉得好酷哦,穿著西装的他看起来好英挺。要是他是我的情人多好。

我说。我大学把我给开除了。

沈皓摸著我的脸,疼爱地说,早知道你不是上学的料。你可以来我农场放羊,我付你薪水。每天一澳元。

我笑著叫,好啊,不过还要再找一男的,就像断臂山那样,两个人一起去山上放羊。这样还能孕育一段感情出来。。。。。

说完,我开心地大笑。好久没有这么开心。

在日本的时候都整天跟幸子讲我的痛苦遭遇。怎么被一个富家少爷玩弄又抛弃的血泪史。讲完幸子也不甩我,直接走到墙角睡下。好像我在给它讲晚安故事一样。不如出来见到想见的人好玩。嘿嘿。。。

我端起酒杯,喝了一口红酒。

然后,然觉得后背有点凉。好像谁扔了暗器过来射中我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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