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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第1页)

虽然这个人类坏心眼,但是他收留了自己,没把自己检举给三界司,阮可可就想着等长老派兔子来接他了,就把这个人类一块儿带回去。

然后养起来,这个人类长得挺好看,可以带回去生崽崽,春秋各生一窝。

“你看我像是吃过饭的吗?”秦朗都快被气饱了。

“我给你煎的胡萝卜呢?”

“哦,倒了。”

“叽……”阮可可难过了。

人类嫌弃他煎的胡萝卜。

秦朗没能察觉到兔子敏感的心思。

他将兔子带去洗了个澡,兔子身上有很多烫伤,他洗干净伤口后,用酒精消毒,再用从医院带回来的药抹了一遍伤口,再把绷带给兔子的伤口缠上。

兔子怕疼,两只白乎乎的爪子抓住耳朵遮眼睛,往秦朗怀里躲。

秦朗给兔子上完药后,罕见地摸了摸兔子毛茸茸的脑袋:“乖,不疼了。下回不要进厨房了知道吗?”

阮可可抬起脑袋,冲秦朗乖巧地点点头,而后又将脑袋埋进秦朗的大腿间躲着。

秦朗:“……”这老兔子怎么总往不该钻的地方钻。

【作者有话说】

连雀是纳博科夫的诗集《微暗的火》里的,是秦朗取的名字~后面会解释~可可兔子:叽……人类你为什么不吃我的胡萝卜?[委屈脸]晚安呀~生生求小海星和收藏!爱你!

《不准吃兔兔》5

5兔子最近很想家人,身上还贴着绷带,就站在栏杆上看天上的月亮。

秦朗觉得兔子很可怜,看兔子站久了,便拿冰箱里的胡萝卜引诱兔子回去睡觉。

兔子不看他,过了半晌冲他伸出一只兔爪子,脑袋还冲着月亮,可怜兮兮说:“狼大人,我脖子僵住了。”

兔子最近不知道为什么总喊他“狼大人”。

秦朗懒得纠正,毕竟他只是收留兔子。

他把兔子从阳台栏杆上抱下来,兔子靠在他怀里,很快变成人形,衣服也不穿,就抱着胡萝卜咯吱咯吱啃。

变成人形的兔子很重,秦朗差点没抱住阮可可,一人一妖就差倒插葱倒地上。秦朗恶狠狠地捏了一把兔耳朵,阮可可叽了一声,怨怼地看他。

“以后不准随随便便变成人形知道吗?”秦朗拿了给他买的衣服,给兔子穿上。

“狼大人也不喜欢我的人形吗?族长们都说我不会把兔耳朵和尾巴变消失,觉得我是因为脾气暴躁才这样。”阮可可说着扑到床上去,“我脾气很好的。”

正说着,坐着的床被他一个扑棱,塌了。

秦朗的眼睛跳了跳:“嗯,我信你。”

不信能怎么办?万一被兔子揍一顿,他还有命活吗?

阮可可的法力最近都回来了,是以,力气变得大了许多。

这天,有一只黑猫背着一个蓝色的小包袱跳上了秦朗家的阳台。

秦朗出去排练了,家里就阮可可一只兔子看家。

秦朗虽嘴上说着不养兔子,却老老实实地在家里给阮可可搭了个兔子窝——用软棉被团成一个小团,里面先铺了一层河边割的草,晒干后才放进去当底子,最后在松暖的干草上铺着毛茸茸的毯子,到家具城买了枕头、被子和纱帐。

哦,对了,兔子还喜欢蝴蝶结,秦朗带着兔子出去挑选家具时,兔子看见蝴蝶结就走不动道。

戴着的帽子将两只垂耳兔压出了红色印子,兔耳朵蜷缩在帽子里,一点不透气,回去的时候秦朗给他买了蝴蝶结,兔子就拿蝴蝶结将兔耳朵绑起来,让人以为兔耳朵和蝴蝶结是装饰品,于是彻底不戴帽子了。

兔子很聪明,有时候也很胆小,遇到三界司巡逻,就扑到秦朗怀里,兔耳朵上的兔毛都炸了起来。

“出息。”秦朗揉了揉阮可可的脖子,找了个角落让阮可可变回原型,自己抱回了家。

跑到秦朗家的这只黑猫,是阮可可的老熟人。叫猫九哥。

猫九哥跳到阳台上,声音粗噶,抖了抖猫毛,说:“可可,我总算找到你了。你怎么跑到人类家里来了?不是离家出走吗?还给自己找了个男朋友?”

什么男朋友啊……

阮可可露出疑惑的神色,已经先去翻包袱皮了,找到了干瘪的胡萝卜,和十个币。

秦朗恰好在这个时候回家,猫九哥吓得躲起来:“你男朋友回来了!”

阮可可看向门的方向,原来是狼大人。

于是他认真跟猫九哥解释:“他是我养的人类,身上有狼的气息,很奇怪吧?他长得很好看,我打算把他带回家生崽,找兔子配种,多生几只,这样以后的选美大赛就让狼大人的崽崽去。”

刚进家门的秦朗,就看见变成人形的阮可可在跟一只黑猫聊天。

阮可可甚至没穿衣服,白色兔尾巴从尾椎骨后露出来,屁股挨着地板,盘坐在地板上,两只耳朵垂下来,怀里捧着一袋……垃圾?

里面还有该死的难吃的胡萝卜。

秦朗正要教训兔子不穿衣服,就听见兔子养他的说法,现在是谁养谁啊?

兔子接着说:“狼大人每天都要出去,他一出去我就变得很无聊了,真想把他绑在家里,还有还有,他的衣服都是垃圾做的,就那种特别难闻的垃圾,有一件是用羊兄弟的毛做的,我给烧了,太残忍了。”

秦朗:?!兔崽子你在逗我秦朗立即到卧室,翻自己衣柜的衣服,发现大多数衣服被丢了,一些高档羊绒衫或者鹅毛羽绒服全部不见了踪影。

而浴室里,全是烧得黑乎乎的灰,灰烬上用秦朗之前坏掉的吉他拆成的木板,给立了几块“墓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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