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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20 章(第1页)

北境民风彪悍,圣徒战斗意识强大,能者众多。即便是几经魔物袭击的小小冬城,都还留守着季繁,甄浩然,双胞胎姐妹这样的高手。

在整个北境实力最为强大的要塞,还要数离冬城不远的徐阳城。城内拥有无数人类当前的顶级战队,城主温同济更是一位拥有强大的植物系异能的圣徒,被尊为北境第一高手。

在轩昂气派的城主府内,温同济的面前坐着一个带着老式金丝眼镜,穿着长袍的神职人员。

这位神爱集团中曾经受万人膜拜的圣父厉成周,如今面色阴沉,头发凌乱,不复当初那份气定神闲的风采。

他坐在阴暗的角落中开,身后站着寥寥可数的几位随从人员:“同济,当初你可是亲身体验过圣血的神奇之处。如若不是享受了神的恩赐,你未必能有如今的荣光。”

从厉成周的口气可以看出,他和这位徐阳城的城主温同济关系十分娴熟。

温同济和厉成周年纪相仿,不似厉成周的文弱做派,有一种北地汉子的彪悍气场。他大马金刀地坐在宽阔的座椅上,一手支着下颚,似乎对厉成周的话不以为意,

“成周,咱两之间就不用说这些忽悠人的话了吧。你我从小一起长大,别人不知道,我难道还不知道你吗?你领着他们跪拜那种虚假的存在,无非是统治人心的一种手段罢了。”

“不死的人

难道不是一种生命的扭曲吗?你难道没有想象过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永生者?”厉成周一下从阴影中站了起来。

他的脸颊凹陷面容灰白,神情阴测测的,不再有那份从容淡定,“魔种是魔鬼对我们人类的诅咒。永生者才是神赐予我们人类从这场浩劫中解脱的出路。”

温同济安抚他:“叶裴天的血确实具有神奇的效应,当初我身负重伤。是你给了我一管子他的血液救活了我,你说的那个女人是谁?那个佣兵团叫什么名字?”

“楚千寻,她是凛冬之心的团长,也是叶裴天的情人,那只佣兵团人数虽然少,但实力确实不俗。”

厉成周想起一夕之间毁灭在凛冬之心手中的教会,声音一下高亢了起来,

“人类的命运已到了如此时期,叶裴天这样具备不死之身的特殊体质,这样可以让全人类在战斗中取胜的至关重要因素,竟然因为那个女人固执可笑的感情,而不能被好好利用,他们这些人简直就是全人类的罪人。罪人!”

温同济挥手打断了他的话,“你既然开了口,我帮你抓到这个人也就是了。不过是几个散兵游勇,等阶再高又能怎么样?”

厉成周推了推眼镜,他有些灰心,知道自己的这位朋友实际上并不能够理解自己真正的想法。

于是不再试图沟通,而是顺着这位自己曾今的朋友的心态,开始运用自己最为擅长语言能力蛊惑,

同济,只要你掌握了圣血。人心,土地,权力,都将唾手可得。而我们神爱,也不过只想依附在你的脚下,为你在登顶的道路上,出一份力罢了。”

温成济的眼珠转了转。

他坐到了如今的位置,成为一城之主,底下有着无数对他敬仰的兄弟和城民。从黄金时代平凡的人生,到如今成为一呼百应的强者,体验过这种万众瞩目的滋味后,权力对他来说更具有致命的诱惑力,他想起神爱当初依靠圣血迅速扩张势力的事情,不由真正心动了起来。

“成!兄弟我必定为你抓到那个男人。你们以后也就不必辛苦四处奔波,安安心心留在我这里做做你们的研究。宣讲宣讲你们到教义也就是了。”他哈哈一笑,起身拍了拍厉成周的肩膀,“我这就带着人马。出发去冬城。”

温同济走远之后,厉成周身后的彭博士走上前来,低声说了句:“圣父。”

“愚蠢啊。”

厉成周看着温同济张扬远去的背影,冷笑了一声,

“到了这个时候,脑中想着的不过是自己蝇营狗苟的私欲。他们甚至没有意识到我们人类早已不再是原有的人类,我们的灵魂被魔种所腐蚀,身躯被魔物侵占。我们面对的只有两条毫无选择的道路,要么战胜魔物,成为强大的生命。要么被魔物吞噬,成为嗜血的魔物。”

“圣血,就是神赐予我们人类从这场战斗中取得最终胜利的关键

。可笑,为了爱情失去理智的女人,为了权力愚蠢自大的男人,又怎么能明白我的苦心。”

彭博士:“圣父,不必理会这些无知的人。我们曾经鉴于对圣血研究成长。只要拥有了那个男人的身躯,我相信我们最终能够掌握强大的治愈能力并有可能得到永生的窍门。”

“对!”厉成周抬起了头,“魔种降临是人类的浩劫,也是人类的机遇。或许我们人类将借此抛弃过去软弱的身躯成为更强大的存在,死亡是对所有人的考验,存活下来的人类将得到最终的进化。”

他摘下了眼镜,在手中擦了擦,“那个名为叶裴天的男人,是神赐予人类的一线生机。我们必须得到他。”

冬城,

叶裴天站在破损不堪的城墙上,大地轰鸣,黄沙在空中凝结成块,夯土累砌的堡垒一节节在漫天黄沙中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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