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风云小说>穿越夫郎有点甜by羽春格格党 > 分卷阅读8(第1页)

分卷阅读8(第1页)

沉的很,恐怕还有的闹。你遇上他就躲着点,不要随便跟人起冲突了。”

白谨冷不防地听闻到白老大的丑闻,怔了怔,这点鸡飞狗跳根本算不得什么,还是他这个“好大伯”道行深,三言两语哄得他祖父分家不说,把那个混子也骗得团团转。

他心中已经有了计较,重新扬起了明媚天真地笑容:“我知道的,娘亲。您永远可以相信你儿子!”

张氏微微一笑,一家人的气氛十分温馨。

白谨劝过张氏,让她不必远送自己,毕竟她的身体还没好,长久的站立影响健康,况且他又不是远行,何必这么愁苦难过。

其实他看着张氏微红的眼眶是有点儿难过的,青奴从来没有离家、离开她身边这么久过。为了不让对方太过伤心,白谨对离别场面能免则免。

出了村庄后,白谨脚尖一转,换了个方向——他倒回了村庄。

常常偷鸡摸狗的那个混子是懒汉,毕竟真勤快的话,也不至于混到如今这个地步。

除此之外,他还是个独身,因村里人羞于与他为伍,住的地方也远离村子中心。

白谨也不是临时起意要找那个混子,他早有准备。不仅是为了他娘亲警告混混,还要让混混去纠缠白老大,免得对方有闲心惦记祸害自己家。

只有千日做贼,没有千日防贼的道理。

那个混子正躺在床上呼呼大睡,白谨站在门口,一块碎石就给他砸醒了。

他还迷迷糊糊的,跳起来左扭右看,“谁?是谁?!”

浑浊惺忪的双眸触到门口玉立的白谨时,眯起眼睛观察,白腻乖软的脸蛋跳入眼帘,没等他色胆包天地说些污言秽语。

目之所及就看见了白光闪耀的一把刀,比昨天的还要锋利尖锐,骇得他登时冷汗直冒,脸白得跟窗台纸一样,抖如筛糠:“你、你要干什么?杀人犯法的!”

白谨玩味一笑:“你居然还会懂法?嘁,放心吧,我手里还不想染上你的脏血。这刀不过是护卫所用。”

混混脸色微黑:“那你来干什么?”

白谨冷漠道:“你在我大伯那里没拿到好处?”

混混也不装了,烦躁地说:“他说我没有证据,我能听拿他怎么办?当初收的钱早就用了。”

白谨眼里浮出讥诮:“废物,你就没拿到什么信物就帮人做事?事情败露背锅的可就是你一个人了。”

混混瑟缩着,他有些害怕这样的白谨,完全不像个小孩,澄澈的黑眸里闪着冷光,这让他感觉自己就像是与一个成年人对话一般。

“放心吧,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他们做了亏心事,必定心虚,会投鼠忌器。你完全可以像以前那样耍无赖,毕竟这样的事对你来说已经习以为常了,不是吗?”白谨似笑非笑地说。

在古代对付恶人,就要比他们更恶更凶更强势,才能让他们畏惧退缩。否则就会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

以前的张氏就是个很好的例子。

所以白谨强迫自己硬下心肠,在坏人面前势必要做个冷血到骨子里的人。

混混若有所思,白谨点到即止。

他最后警告混混:“别去招惹我娘亲,我想你一定不想知道,一个家破人亡的人复仇信念有多么强大,对吗?”

混混点头如小鸡啄米,生怕反应慢了白谨就会给他来一刀。

他就是欺软怕硬的典型。

*

今天是赶集的日子,去县城的人不少。

大部分的都集中在早晨,不像以往,尽量避开劳作的上午,因着上午的太阳没有那么晒,所以农闲时期家里的活都是堆在上午一块做了的。

想到这里,白谨跟着大部队,在路上就叹了口气。

张氏分了户,就是孤儿寡母了。她一个女户因朝廷规定不能有田地,也不用服役,所以当初白老二一家辛辛苦苦耕耘大半年的田全都被白老大一家据为己有,村里人看了都不忍。

村民们的主要收入来源就是田地了,辛苦伺候这么久,心血说没就没,这也是当时张氏为何如此郁结于心的原因之一。

就是把田分给别人,那户人家都会出钱把地里头劳作的庄稼买了,或者是等这一茬的麦子割了后再耕作。

哪像白老大一家,直接强占,就是硬币丢进水里还能听见响声呢,他们家的作风跟强盗似的。

忍一时越想越气,退一步气血翻涌。

白谨打定了主意,他一定要判断出这位县令到底是不是好人。否则一想到仇人还在吃香的喝辣的,他睡觉都睡不安宁。

作者有话说:

网红吃鲨鱼,又是一只牢底坐穿兽

第6章

“少爷!”

人未至,声先到。

这是左安礼在蹲马步时就听到的干净清透声音,兴许是还未度过少年期,细听还有几分绵软玉润。

他顿了顿,就瞧见了昨日他亲娘格外满意的小少年,比他大两岁,却矮他一点。

在温润的日光下,清艳乖软的相貌熠熠生辉,软和动人。

白谨特地仔细观察了县令家的小厮做派,学着他们的规矩,尽量做到不出错。

他可不敢小瞧古代的公子哥,相传他们过目不忘,七岁成文,十二岁考中进士,神威大,牛。逼p1us。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