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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页(第1页)

那天之后,我又会说话了。医生总说心病还须心药医。那时,我把叶妈妈,叶宇和小小当成了自己的亲人,大概觉得自己不害怕,不孤单了,就好了,自己肯说话了。还没有后遗症,话说的挺溜。

玉嫂不知在哪给叶妈妈打电话时,我接过电话甜甜的叫了她。玉嫂的声音听起来很激动,隔着电话一直喃着,飒飒,飒飒。其实我很想她,在我搬到叶家时她就被调到外公身边,外公已经很久没有回过军区大院的家了。

我的身边,在没有母亲之后,是叶妈妈和玉嫂给了我温暖,这也是我在之后离开他们出国留学时觉得抱歉的。

我不会说话的那些时候,都是靠画画度过的,头发卷卷的是叶妈妈,穿绿色背心的是叶宇,红裙子的是小小,过年时包的饺子,门口送我们上学的汽车,花盆里的花,还有,傻傻的我,穿军装的外公,我们一起住过的景家小楼。我所思念的,看到的,学到的,统统都画了下来。所以之后,我和叶宇,和小小开始了正经的学习画画。其实,只是我爱画画,小小随我,叶宇随我俩。

叶妈妈叫人把家里的储藏室改成了画室。每个礼拜的周末,都会有老师被接来军区大院教我们画画。我一直有一个梦想,要当一个流浪的画家,画到哪走到哪,以画画为生,画过不同的人,把世上所有的色彩都给画下来。色彩,给了我不能言语的满足。

一年一年,我和小小和叶宇就是共同体,走哪都一起。叶宇从小就不怕别人笑他爱跟着女娃娃玩,他说男生就是要照顾女生的,是的,这都是叶妈妈和云霏姐从小对他灌输的。因为云霏姐比我们大,上学做作业什么的倒是常跟着唐墨一起,而小小也是个很缠哥哥的孩子,就也经常混在云霏姐和唐墨那里。我被小小传染的从小也只管云霏叫姐姐,管唐墨从来就是连名带姓。在我心里,唐墨是个好哥哥,宠的小小无法无天的。

我住在叶家,所以跟叶宇有更多的时间呆在一起。冬天,会哆嗦着跟我挤一个被窝,半夜也会起来给我热牛奶喝,我生病的时候,会好声好气的哄我吃药,打预防针时也会勇敢的在前面先被扎针做示范,还回头瞪大着就要掉泪的眼睛瞎说,飒飒,不疼,不疼。会要求叶妈妈给我俩买一样的书包,一样的铅笔盒,一样的小熊睡衣,走在下雪的路上,会紧紧牵着我的手。这个有着比女生还好看的细长眼睛的人,牵着我的手,走过了童年里的一年又一年。

等我再大一点,好像是上初中了,我回了自己家,玉嫂被派回来照顾我。只不过每个周末还是会去叶妈妈家学画画,还是跟着叶宇和小小一起玩,一起学习。一切都没有变。外公的房子,那栋小楼又有了人气,我每天给母亲的房间换一瓶鲜花,母亲喜欢花,五彩缤纷的花。

为了留住母亲在我身上的影子,我从小就留着一头长发,又黑又顺。小时候母亲给我扎妞妞,母亲走后,叶妈妈教叶宇扎妞妞,然后每天叶宇给我扎妞妞。我不像母亲,长得不像,连性格都不像。叶宇总会摸着我的头发说,飒飒,你太要强了。是的,我要强,软弱是我嗤之以鼻的东西,要命的画画,我要命的督促自己,要命的往前走。

母亲的事情给了我太多的感触,我不要想母亲一样,那样的爱着一个人,爱到了骨髓,爱到了抛下孩子和自己。

爱,是多么让人无力的事情啊,没有质感,没有人能说明到底是什么个东西,我不要负担这样的感情,不要爱上一个人,不要让我的孩子像我一样这样长大。

男生和女生的身体在成长中慢慢的变得不一样了。有些事也在悄悄的变化。

叶宇,小小和我在一起那么多年,一次都没有吵过架。我最快乐的时候,就是画画的时候和叶宇带着小小和我去吃麦当当的时候。长大了的我,会灿烂的笑,会调皮的耍赖,会接受人们的爱。这些,都要谢谢他们俩,一直陪在我身边。

我原以为,叶宇是喜欢着小小的。小小那么好,那么善良,那么乖巧,那么讨人疼。

我以为,叶宇每次来画室画画都是为了陪小小,因为他那时已经不怎么画了,坐在木椅上给我俩削铅笔。叶宇的手很漂亮,很修长。拿着美工刀的手指骨节分明,一下一下,把铅笔削的像是艺术品。当我临摹人体油画时,他就给小小捣乱,背对着我,在小小的素描上添油加醋,要知道,那是小小最喜欢的大卫像,结果就是被小小追着打。

我以为,叶宇每次带我们去吃麦当当都是为了小小,我只是顺带的。每次儿童套餐里的玩具,他都是送给了小小,小小会甜甜的笑着,毕竟,他俩认识这么久,比我久。

我以为,我跟叶宇从小到大一直同班,都是叶妈妈的安排。直到大学,我俩终于分开,但也不太远,同一个学校。我是美术系的,叶宇计算机系。我一直不懂,我们学校,是以艺术系闻名的,虽然计算机系也不差,但以叶宇的聪明,是可以考更好的学校的,什么原因,我一直没问,只想着小小的学校离得远,身边有叶宇陪着,还是挺好的。

我以为,上了大学,每个周末不是我和叶宇去小小的学校找她,就是小小来我们学校跟我们玩,是因为俩人太过想念对方。我总是偷偷溜走,留下他俩。他俩的事,我也从来没问过。

。。。。。。

我以为的太多了,但都是我主观上的自以为。彻头彻尾的唯心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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