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墨左等右等都不见人,心里正干着急呢,下人来禀报,有人拜访,周墨顾不得其他了,自己走去迎接,邀请大家进屋的时候他一边走一边问林若彬:“若彬,昨天那位叶公子号白云居士吗?”林若彬回答:“是啊,他就自称白云居士,怎么了?”“一会给你们看样东西!”到了厅堂,周父坐在上位,大家互相行过见面礼,周墨说:“你们坐着,我去取东西!”周父跟着大家寒暄,时不时朝朱歆瑶看,起初朱歆瑶没现,后面现了,她有些不知所措,只好弯下头不再说话。过了一会周墨提着灯笼和画轴过来了,他将画卷展开,说:“这画是……玄清大师留下的,这幅画也是号称白云居士的叶公子所画,画的是……雪梅花。”林若兰问:“有什么问题吗?”“你们就不好奇两地相隔几百里,叶公子的画为什么会在白云寺?”白小柒说:“好奇啊,可那又怎么样呢?或许叶公子到过白云寺啊,又或许玄清大师到过修宁茶馆,不很正常吗?”周墨晃着脑袋:“是吗?我总有种不好的预感!”蓝逐风说:“既然心中有疑问,何不当面去问叶公子?”周墨点头:“我也是这么想的!”周父开口道:“几位小友难得府上做客,待吃过午饭要做什么再去做,管家,去厨房叫啊福备菜”管家答应去了,周墨也说:“我也给你们准备了好东西,我亲自做的”说完周墨屁颠屁颠跑开了,周父问朱歆瑶:“姑娘暂居陈府,不知今后有何打算?”朱歆瑶抬起头看着周父,有些无措,怎么单单问她呢,她还是微微一笑说:“回伯父,并无特定打算,不过小女略懂一点医术,想四处走走看看,治病救人!”周父满意点头,又问:“姑娘就没想过找个好婆家?”朱歆瑶更是茫然,她才十七岁,她从没想过这个问题,也没有人跟她说起过,看了一眼旁人,低下头:“我,没想过这个问题!”周父欲言又止,管家来叫大伙去偏厅用餐,周墨也叫人搬上来三个大泥团,大伙都好奇,这是什么东西?只见周墨洋洋得意地敲开泥土,里面是荷叶包裹的东西,芳香袭来,再打开荷叶,是一个个大肥鸡啊,周墨想着人家难得来,得弄点特别的招待吧,平常菜品又普通,在座的各位又都不是寒酸之人,就突然想起来自己酷爱的叫花鸡。香味迷人,让人忍不住流口水,用刀把烤的焦黄的鸡肉切成块,放在盘中,周父开口让大家用筷,好歹是好朋友亲自做的,总得给给面子,尝尝手艺,大家尝过都说不错。周墨看朱歆瑶没夹,就问:“怎么,味道不好吗?”朱歆瑶连忙说:“没有没有,闻着就很香。”“那你怎么不吃?”“我……”小楠赶紧说:“周公子,瑶瑶不吃鸡鱼,你,没现吗?”周墨楞住:“我倒是没现,是不喜欢吃吗?”朱歆瑶赶忙说:“喜欢,那我尝尝周公子手艺!”说完朱歆瑶犹豫着夹了一块小一点的肉,慢慢吃了起来。“哎”小楠想阻拦,来不及了,在别人家也不会好说什么,不过味道确实不错,酥嫩还有荷叶清香,周墨看着她脸上满意的神情,自己也很开心。朱歆瑶小时候身体不好,出痧时由于大夫的失误,留下一些病根,只要吃了鸡鱼牛等物,身体就会起红疹,疼痒难耐,不过这些年由于饮食小心,也都没有出现过,朱歆瑶也是抱着侥幸心理试试看,还会不会复。在周府用了午饭,周墨就提议去修宁茶馆,小楠却拉着朱歆瑶走到一边轻声说:“万一在山上你的红疹复怎么办?”朱歆瑶也小声回:“不是还有蓝哥哥吗?”“傻丫头,你这是身体皮肤上的,难道要人家……,照顾一下林妹妹的感受,能避免的就避免了!”“我……,确实是我没想到那么多,可我也想知道这件事跟建文哥哥有何关系,要不这样,我如果现身体有异常,我们就回来,好不好?”“这,哎,好吧,觉得不对劲就提醒我!”朱歆瑶点头,看着大家等着她们俩,朱歆瑶打圆场说:“那个,早上起来有点头晕,小楠姐姐担心我而已,我带有药,没事,我们走吧!”周墨看着她说:“要不改天去也行,你的身体要紧!”朱歆瑶摇着手腕上的手链小铃铛:“别忘了,我可是大夫。”周墨微笑,没有再说什么,蓝逐风看她脸色没有问题,也没反对,大家就一起上了山。到山上修宁茶馆前,里面传来悠悠琴声,时而清淡,时而忧伤,起伏不大,可以听出弹奏之人既想过平淡生活,又心有不甘。踏进茶馆,正是叶公子在抚琴,看到有人来,停下手里的音弦,笑着说:“没想到那么快,我们又见面了!”周墨说道:“叶兄可是叫白云居士?”叶公子从琴桌走下来,一边招呼大家坐,又叫小四看茶,一边说:“叶某的确自称过白云,也一直都用着这个称号!”“那叶兄到过白云寺吗?”“白云寺在哪?竟然与某同名,倒想去看看!”“也就是说,叶兄未曾去过?”“没听说过!”周墨拿出画,递给叶公子:“这幅画是叶公子所画吗?”叶公子接过画,看着有些眼熟,然后慢慢拉开画幅,叶公子神情开始悲凉:“雪……梅……,雪梅……,这幅画哪里来的?”“白云寺!”“白云寺?啊(a)……,这幅画是我五年前画的,我进京时送与雪梅的。”“画上模糊的人,是你?”“不,是她,而且画的时候,人是清晰的,这是怎么被弄模糊的?”“什么,清晰的?”大家都惊奇,叶公子慢慢摸着画面:“这幅画布是我从一位老者手上买来的,当时上面的画面什么都没有了,我看着可惜,就重新镶了一道面,画下了这幅画,你们知道吗?上面的红梅,是我用父亲好友赠送的红宝石磨碎混和粘料画上去的,雪花是用石英磨碎混和颜料涂的,雪梅的裘袍,头,眼睛,红唇,都是宝石研磨成粉画的,要是在阳光之下,这幅画会很绚丽的。还有她耳朵上的耳坠,看到了吗?她说她喜欢天上的星星,虽然我无法摘下天上的星星,可我愿意把星星戴在她的身上!”说完叶公子站起身,朝里屋走去,大家凑前看,人影模糊,哪里看得到耳坠。叶公子出来手里拿着一个盒子,坐回原来位置,打开盒子,轻轻拿出一对耳坠,几位姑娘看着都觉得很是漂亮,耳坠是两个连起来的星星,下角还有两条小流苏。叶公子接着说:“她说她喜欢这满眼的星辰,喜欢天上的星星,我进京时就特意定制了这一款,我给取名:坠落星辰。本想着回来跟她提亲时还给她,可惜我来晚了,星辰坠落,再无光明!”林若兰看了一眼耳坠,叹口气问:“当年究竟生了什么?”叶公子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茶,开始自诉:我跟雪梅从小青梅竹马,一直当妹妹看待,可不知何时,这种感情生了变化,由兄妹情变成了男女情,甚至互许终身。五年前,我要进京赶考,那幅雪梅图就是我走之前千方百计画下来送给她的,那一晚上,我们一起坐在这里,秋叶无垠,明月当空,“阿哥,在等我三年,三年之后我要你用大红轿子来娶我,这对耳坠,成婚之夜你要还给我,你要守约,不然我恨你一辈子。”“嗯,我等你,我要八抬大轿来娶你,你喜欢星辰,我就把它打造成你喜欢的样子,还给你,不过,你也要还我一样东西。”“嗯,什么?……”我吻了上去,当我的唇碰到她娇嫩的嘴唇时,舌头沾到的口红是苦的,心却是甜的,世上最深情至极的吻穿透了两颗极跳动的心脏。那一夜,约定的是一辈子,孤独的,也是一辈子。我去了京城后,临近考试的时候,谁想到卷入一宗案子,在牢里过了一年,幸好遇见一位贵人,把我救了出来。一晃时间就去了两年,三年前,我从京城回来,却听说她已嫁为人妇,我想尽办法见到她时,依旧如仙,满眼尽是眼前人,却已是他妻且揽襁褓。我看得见吗?我看见了,我宁愿我瞎了,我聋了,我死了,可我不能。“阿哥,别叫我我丫头了!”“好,我答应你……”每次想到这件事,就好像一把尖刀插在心口。“以后我不会在哄着你了,你要照顾好自己!”“阿哥,多多保重!”那一夜,我站在这里对月狂醉,抽刀与清风对决,可这狂刀剑法舞不出我的癫狂,这烈酒也引不出我的痛苦欲焚,同是萧瑟秋风,同是满轮明月,何留我尝这般痛苦,而至今,我自癫狂笑众人浮生百态,却斩不断这情思。这都三年了,还有几个三年,谁知道呢,谁在乎呢,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我失去的,又何止今生挚爱。……(题外话:是不是突然感觉话风不一样?这节故事是根据真人故事改编的,文案由主人公提供,略有改动)